美麗島民調:逾六成台民眾支持修法延長核電廠使用期限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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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運轉的台灣核三廠一號機已依法予以除役,但台灣最新民調顯示,有超過六成的民眾支持修法延長核電廠使用期限。
中時新聞網報道,台灣長期追蹤民意的《美麗島電子報》星期一(7月29日)公佈民調結果顯示,針對立法院有無必要修法延長核電廠使用期限,高達64.1%的受訪民眾表示有必要,21.6%認為沒必要,其餘則未明確回答。
交叉分析顯示,65%泛藍民眾、民眾黨支持者支持修法;中立民眾中,59.3%認為有必要修法、22.1%認為沒必要;泛綠民眾方面,44.3%認為有必要修法、35.8%認為沒必要,其中民進黨支持者42.9%認為有必要修法、37.4%認為沒必要。
運轉40年的第三核能發電廠一號機從6月中旬起逐步遞減運行功率,上週六(27日)正式停機,隔日起進入除役。
台灣共有三座核電站,每站兩台機組,分別位於金山、國聖和馬鞍山。臨近馬鞍山的核三廠是目前唯一運營的核電站,一號機停運後,二號機的運營許可證也將於明年5月到期。
延伸閲讀
台灣最後第二座核電廠停運 加劇能源短缺問題 根據台灣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若期滿要繼續運轉,則應在執照屆滿前五年至15年申請換髮執照。
主張保留核能發電的國民黨在本屆立法院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主張取消核電廠運行限制。支持者認為,延長核電站的運行期限將確保台灣的能源安全。立法院7月10日審查上述修正草案,但因對核廢料處置未達成共識,草案並未通過初審。
台灣前總統蔡英文2016年上台後,承諾在2025年實現全面廢核。彭博社報道指出,台灣廢核的舉動與全球對核能重新產生興趣的趨勢背道而馳。核能不產生、排放温室氣體,但產生的有毒廢物可能在數千年內保持放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