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不滿因擅查同事病人資料被解僱 起訴新保集團索賠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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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有競爭關係的同事有更多執刀機會,一名神經外科醫生被指為了找茬,未經授權查看同事的病人資料,結果被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開除。醫生稱,擅自查看資料是為病人好,自己遭遣走是不公平解僱,為此將前僱主告上法庭索討賠償。
現年43歲的起訴人陳東偉(譯音,英文名為Eddie Tan Tung Wee),原本是新保集團旗下的新加坡國立腦神經醫學院(National Neuroscience Institute)的神經外科醫生。他在2022年3月14日被集團解僱,原因是他屢次未經授權查看不由他管理的病人記錄,破壞了僱主委予他的信任。根據陳東偉所簽署的僱傭合約,其中一項條文説明僱員不可擅自查看他無權取得的資料,包括病人記錄。
陳東偉的立場是,他有妥當理由查看病人資料,因為他懷疑部門主管偏袒一名副顧問醫生,而自己出於關心病人,決定充當“部門警察”,調查該醫生是否有做出不當的專業行為。不過,辯方指陳東偉這麼做是為了向職場上的競爭對手找茬,而非出於對病人的關心。
辯方高級律師柯文婷在開庭陳詞中説,陳東偉在心懷不滿與沒有自我反省的情況下發起這次訴訟,“他繼續責怪前上司與前僱主,不願為自己違背前僱主信任與信心的行為負責”。
起訴人陳東偉拒絕透露欲索討賠償金額
這起訴訟於星期一(7月29日)在高庭開審,陳東偉選擇自行打官司,沒有請代表律師。他拒絕向媒體透露他欲索討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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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揭露,2020年冠病疫情期間,新保集團旗下醫院的醫生不能過檔到其他醫院幫忙,這包括分配到不同醫院的國立腦神經醫學院醫生在內。陳東偉當時駐守盛港綜合醫院,他懷疑一名在新加坡中央醫院的陳姓同事,開始參與越來越多顱底(skull base)手術,而顱底手術向來是陳東偉的副專科。
陳東偉接着向上司投訴這名同事。根據辯方開庭陳詞,陳東偉所提出的投訴包括同事似乎在管理中央醫院耳鼻喉部門的聽覺神經瘤診所,但只是副顧問醫生的他沒資格這麼做。不過,上司調查後發現同事是前去聽覺神經瘤診所觀摩學習,並且協助資深醫生做顱底手術。
因不滿上司的解釋,陳東偉決定向新保集團總裁黃瑞蓮教授“告狀”,後者委任獨立委員會調查有關部門主管偏袒同事的指控,但委員會認為指控不成立。
2021年2月至6月之間,陳東偉陸續投訴同事,包括指同事有一次代替資深醫生執刀,而相關病人手術後出現併發症,以及同事為另一名病人動緊急手術後,該病人隔天過世,陳東偉認為是同事的疏忽導致病人喪命。
新保集團收到匿名投訴 指陳東偉與另兩名醫生專門針對陳姓同事
新保集團針對陳東偉的兩項投訴,分別委任獨立小組進行調查。過程中,集團也收到匿名投訴,指陳東偉與另兩名醫生專門針對陳姓同事,以及陳東偉為此擅自查看其他病人的記錄。集團於是也針對這項投訴展開調查。
陳東偉在接受調查時承認查看同事病人的記錄,但他堅稱自己這麼做是因為主管放任同事的不當行為,自己只好充當“部門警察”搜尋證據。調查結果出爐,獨立小組不認為被投訴的同事有做出任何專業失當的行為。
新保集團之後委任紀律委員會進一步調查陳東偉。委員會考慮後,最終決定辭退陳東偉。陳東偉認為,儘管自己有充分理由去查看其他病人資料,但集團沒有考慮和接受這一點並將他解僱,這麼做是不合法的。
辯方將傳召新保集團管理層人員供證,説明集團將陳東偉解僱的理由,並且是在深思熟慮後做出這項合理的決定。案件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