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錯卡被提醒 男子反罵車長致巴士服務被迫中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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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一名男子用身份證觸碰閲卡器還車資,巴士車長好心提醒,卻遭男子辱罵長達兩分鐘,以致巴士服務被迫中斷。
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16日晚上9時,地點是在一輛59號巴士上。
被告阿馬(51歲,譯音)面對八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在碧山11街第115座組屋附近的巴士站,乘搭一輛59號巴士。
巴士車長當時注意到被告錯用身份證觸碰閲卡器支付車資,因此好心提醒被告必須使用易通卡,怎料卻激怒了被告。
延伸閲讀
[差點趕不上巴士 男女大鬧爆粗罵車長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7_02_617390)
[座位驚現糞便 巴士服務被迫中斷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22_690113)
被告激動地大聲辱罵巴士車長,用手指指着巴士車長,還一度舉起拳頭,導致巴士服務被迫中斷,整個過程約兩分鐘。
巴士的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右手指與手臂,與車長左手和左手臂有接觸。車長以為被告要打他,因此舉起左手保護自己。
另外,案情也顯示,2021年11月30日晚上10時半,被告在喝了幾罐啤酒後,到女友僱主家樓下,大喊女友名字。
被告的女友是名女傭,僱主聽到被告的喊叫聲後,下樓找被告,説女傭不在家,勸被告離開。被告不肯,最後鬧到警方介入將他逮捕。
酒測顯示,被告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為200毫克。
7月13日晚上10時,被告到大巴窯鄰里警局報警。警員見被告語無倫次,渾身散發酒味,勸被告酒醒後再來報案。被告不聽勸,在警局外鬧事,騷擾路人,最後又再被逮捕。
被告星期二(7月30日)認罪,被判坐牢3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