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商家分階段啓用電子發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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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政府將從星期四(8月1日)開始分階段落實電子發票制度。首階段涉及約5000家年收入或年銷售額超過1億令吉(約2912萬新元)的企業。這意味中小型和微型商家暫時不受影響。
內陸税收局星期三(7月31日)發文告説,電子發票第二階段將在2025年1月1日開始落實,年收入或年銷售額2500萬至1億令吉的公司到時也必須使用電子發票。
到了2025年7月1日,所有年營業額在15萬令吉以上的商家都須使用電子發票。
財政部本月2日宣佈,年營業額低於15萬令吉的中小微企業將豁免使用電子發票。
文告説,為確保電子發票制度順利推行,內陸税收局已準備兩套傳發電子發票的機制,包括透過MyInvois官網,或者利用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簡稱API)提交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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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API產品與測試已在2024年4月完成。MyInvois網站則已在今年6月開始使用。
財政部副部長林慧英星期三出席MyInvois網站推介禮時指出,年營業額低於15萬令吉的中小微企業將豁免使用電子發票。這簡化了合規流程,也降低小型企業的運營成本,同時讓電子發票系統更易於使用和減少繁瑣程序。
但她説,財政部仍鼓勵年營業額低於15萬令吉的中小微企業自願使用電子發票。
林慧英重申,內陸税收局在落實電子發票政策的初始階段,將給相關企業六個月的寬限期。當局將在這期間加強宣導,也讓企業有時間調整營運模式。
內陸税收局總裁阿布達立則説,電子發票制度是馬國税務改革的起點,它將推動馬國走向永續的數碼革新。他説:“為實現政府的國家議程,內陸税收局將全力落實電子發票制度,讓電子發票平台成為國家税制的主要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