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德士叔路上起爭執 七旬漢多次推搡對方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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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時撞上德士側視鏡,七旬老漢與德士叔發生爭執,多次推搡對方,還因不滿對方搖頭晃腦,抓住對方睾丸,導致對方受傷。
被告是70歲的蔡金良,他面對魯莽行事、蓄意傷人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三項控狀,星期三(7月31日)承認其中兩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受害者是65歲的德士司機戴水嬴,被告案發時為自僱人士。
案情揭露,2023年3月5日晚上7時許,受害者正沿着勿洛北路和新樟宜路上段的十字路口行駛,而被告開着車在德士的左邊車道行駛。被告試圖切入德士所在的車道時,不慎撞上德士的左邊側視鏡。
兩人停車,受害者下車與被告對質。雙方交談後,受害者開始拍下現場照,被告也下車,跟着一起拍。其間,兩人持續爭執,矛盾越演越烈。
過了一會兒,被告轉身走向自己的車子,受害者則朝被告大喊。被告原路返回,推了受害者的肩膀兩下。
受害者趁被告再次轉身走回車子之際,撥電報警。受害者報警的舉動激怒被告,他隨後將左手放在受害者的右肩,在大馬路上推了對方至少兩下,促使對方後退幾步。
等待警方抵達現場期間,兩人從車輛來往的大馬路轉移到路邊,相互推搡。
受害者在被告面前昂首闊步,搖頭晃腦。被告把手放在對方的脖頸長達兩秒,隨後鬆開,接着抓住受害者的睾丸,使對方感到疼痛。
受害者事後在樟宜綜合醫院求醫。醫療報告指出,受害者的陰囊和背部持續疼痛,被診斷為胸腔和陰囊挫傷,拿了四天病假。
根據德士的電眼畫面,被告多次在車輛來往的大馬路上推受害者,危害受害者的個人安全。
控方指出,此案屬於“路霸”事件。被告不斷襲擊受害者,且攻擊了對方脆弱的身體部位,因此請求法官判處被告坐牢三至四周。
案展8月28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