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獄友一同走私貓只 男子監32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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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後與同囚做起走私貓只的生意,男子負責在馬來西亞聯繫繁殖場,同夥則負責走私和在新加坡進行交易,但走私活動最後被逮個正着,兩人再度入獄。
被告莫哈默亞茲(54歲)面對八項牴觸動物園與飛禽法令以及條規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四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32周。
同夥李永盛(36歲,譯音)早前認罪後,判入獄九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8年7月左右與李永盛在獄中結識,當時被告因非法走私兩隻貓而判監六週。
2023年5月,李永盛找上被告詢問是否有賺錢的方法。被告説,他可以安排從馬來西亞運送貓到新加坡給李永盛售賣,被告可從中抽取佣金。李永盛接受了被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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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馬來西亞貓繁殖場的負責人大部分以馬來語交流,被告負責與繁殖場負責人協商。雙方談妥後,李永盛到馬國與被告一同與繁殖場交易。
從繁殖場購買貓後,被告會先安置在家中,直到李永盛將它們走私到新加坡。被告也會安排獸醫替貓注射鎮靜劑。
2023年6月,李永盛給被告3000元,讓他在家中建立貓舍。之後,李永盛每月都轉賬2000令吉(約585新元)給被告,作為照顧貓的費用。
李永盛在Telegram開設兩個賬號,專門在寵物羣組中刊登廣告,與潛在買家會面進行交易。他也在2023年9月27日租了一輛車用來走私。
每次走私,李永盛都會到馬國與被告見面,一同帶貓到獸醫院注射鎮靜劑,再把它們藏在車內座位。順利把貓走私到新加坡後,李永盛就會在Telegram上刊登廣告尋找買家和進行交易。
罪行揭發前 同夥已售20只動物
兩人的罪行被揭發前,李永盛已順利售出20只動物,被告每次可獲得50元至300元左右佣金。
2023年12月27日,兩人從繁殖場以3200令吉(約937新元)買了四隻小貓後,帶着被告家中的另一隻小貓一同到獸醫院注射鎮靜劑,之後藏在車內並用衣服蓋着它們。
這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李永盛的車內藏有動物,之後把案件轉交給國家公園局調查,兩人的罪行因此揭發。
控方指出,被告為金錢利益犯案,六個月內賺取約7450元至1萬2450元左右,一些走私的貓也在過程中感染了病毒。
另外,被告有走私動物的前科,如今再犯説明他無悔意,他和李永盛都是案件主謀,控方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32至3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