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旗美國造法案 簽署成法 | 聯合早報
zaobao
美國總統拜登本週簽署一項法案,要求聯邦政府只能採購完全在美國製造的美國國旗。
新華社報道,這項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布朗(Sherrod Brown)與共和黨參議員柯林斯(Susan Collins)聯合發起,去年11月獲參議院通過,今年7月下旬獲眾議院通過,並提交拜登簽署。
柯林斯説:“這項法律將確保我們國家的象徵得到保護,同時支持美國的就業和製造商。”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柯林斯(右)是《美國旗美國造法案》的聯合發起人之一。(路透社)
布朗説:“用美國納税人的錢購買的美國國旗應該在美國製造,現在它們將在美國製造。由於我們多年的努力,聯邦政府購買的美國國旗將由美國工人使用美國材料在美國生產和製造。”
布朗和柯林斯等人近年一直推動《美國旗美國造法案》,之前的幾次嘗試在參議院獲得通過,但止步於眾議院。
根據現有規定,美國聯邦政府採購的美國國旗須含有至少50%美國製造的材料。新法案將這一比例提高至100%,並且要求在美國生產。
根據美國商務部和美國人口普查數據,2015年美國進口的美國國旗價值440萬美元(約590萬新元)。
這一法案引起一些美國人對民粹主義、保護主義的擔憂,更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一些網民的調侃。還有媒體注意到,法案列出了一些“留有餘地”的豁免條款。例如,如果一時造不出市場需要的美國國旗,可不執行100%美國製造的規定。另外,總統如果認定該法案條款與貿易協定條款有衝突,可要求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