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權會:女空服員服儀涉性別歧視 促增加褲裝選項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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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委員會發布調查報告,指台灣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性別歧視,建議政府積極履行人權公約義務,督促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
據台灣人權會星期五(8月2日)在官網發佈的新聞稿,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023年8月向人權會申訴,指多數台灣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員須穿着裙裝制服、絲襪、跟鞋、妝發等服儀規範,是嚴重的性別歧視,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恐影響緊急應變能力,且容易走光。
人權會調查發現,台灣航空公司對男女空服員的服儀規範確有區別,且對女性空服員妝發容貌有多項細節要求,不論是將服儀表現列入獎懲或考核項目,或是通過繁瑣的檢查和管考來執行服儀要求,已造成女性空服員絕對或相對不利的後果和影響,也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
人權會提到,女性空服員飛安訓練時是着褲裝而無裙裝的緊急應變經驗,制服鞋襪樣式又使女性承受較高跌倒、性騷擾、遇火易燃等風險。
人權會指出,委員會7月23日決議通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申訴案的調查報告,認為台灣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CEDAW所禁止的性別歧視,並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的相關義務,督促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一如歐美紐澳地區航空公司已近100%兼有裙裝及褲裝制服選項。
人權會也提醒,特定性別的服儀規範易使婦女和不同性別認同者在勞動市場遭到排除或面臨不利處境,政府必須確保所有的工作場所都不歧視,並應提升僱主和勞工對於性別平等與基本人權的認識,方能達致CEDAW所保障的實質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