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最大規模煉油廠偷油案 兩蜆殼前職員被判監26年半和23年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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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歷來最大規模的煉油廠偷油案又有兩名關鍵人物被治罪。都是蜆殼東方石油公司前職員的被告承認從失信勾當中賺取超過230萬元,兩人分別被判坐牢26年半和23年半。
被告穆扎法(Muzaffar Ali Khan,42歲)與許俊偉(40歲)案發時,都在蜆殼東方石油公司(Shell Eastern Petroleum)負責監督岸上裝卸的工作。他們於星期五(8月2日)在高庭接受判刑,穆扎法被判監26年半,許俊偉則須坐牢23年半。
艾迪阿都拉法官下判時指出,法庭須確保在本案中所判予的刑罰能起充分阻遏作用,以維護新加坡經商與投資的聲譽,這些經濟活動包括燃油供應。法官認為,若人們對我國商業活動的信心受這類大規模盜走貨物與錢財的罪案影響,後果將很嚴重。
長達11年 失信燃油價值超過1億
這起煉油廠偷油案發生於2007年至2018年,犯罪分子所失信的燃油價值超過1億2773萬元,屬本地歷來最大規模。
帶頭犯案的主謀祖安迪(Juandi Pungot)已在2022年被判坐牢29年,另一名涉案的關鍵人物拉迪夫(Abdul Latif Ibrahim)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他們也是蜆殼的前職員。另有六名涉案的蜆殼前職員已經被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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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認罪和被判刑的穆扎法與許俊偉分別面對31項和21項控狀,當中包括監守自盜和轉移犯罪所得款項的罪行。穆扎法與許俊偉分別取得至少130萬元和100萬元的犯罪所得款項,並且把贓款用來購買名錶、名車和在海外置產等。
根據案情,穆扎法與許俊偉都在2004年加入蜆殼當技術人員,過後逐步升遷至駐岸裝卸人員,月入為6000元。
2007年至隔年初,祖安迪先後找上拉迪夫與穆扎法,開始串謀偷公司燃油。他們三人也陸續拉攏其他職員包括許俊偉參與盜油勾當。
多環節勾當犯案 公海脱售失信燃油
犯案期間,被告等人與其他同夥分工負責不同環節,包括接洽海外油槽船的人員、偷油時操作控盤或支開管工,以及到公海脱售失信的燃油等。他們也故意調整測量表,以免有人察覺燃油量有異,同時也調整閉路電視攝像鏡頭的角度,避免非法活動被拍下。
被告等人每月平均偷兩次油,再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燃油,所得款項與所有同夥共享。蜆殼過後發現無故損失大量燃油,於2017年8月報警,進而揭發這起大規模盜油案。
控方指穆扎法是主謀祖安迪最早拉攏的同夥之一,與祖安迪等人一起部署犯罪勾當。許俊偉則是後來加入犯罪團伙,並且由穆扎法與祖安迪教他如何接觸海外油槽船船長,以及與對方安排執行盜油計謀。
控方認為,穆扎法、許俊偉與同夥們所犯下的罪行非常嚴重,部署精密的團伙犯罪活動延續多年,並且打擊了新加坡作為商業樞紐的聲譽,這些都是本案的量刑考慮因素。(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