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將未成年者進入賭場罰款提高至1萬元 | 聯合早報
zaobao
未滿21歲者禁止進入賭場,政府計劃提高處罰力度,將違規者的最高罰款從1000元增至1萬元,是現有金額的10倍,以加強對試圖進入賭場的未成年人的威懾作用。
政府星期二(8月6日)在國會提出賭場管制(修正)法案,包括調高對未成年者進賭場的罰款。內政部答覆《聯合早報》的詢問時説,過去五年,每年有一到四名未成年人進入賭場,這期間每年有二到四名未成年人試圖使用虛假的年齡證明進入賭場。
內政部發言人指出,一些未成年人能夠進入賭場的原因包括假冒他人身份,有的則是尾隨其他訪客或賭場員工進入。
發言人説,賭場業者必須對訪客進行檢查,例如在會員註冊或更新和離開賭場時進行身份核查。上述情況是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的。
“兩家賭場都已實施面部識別系統,作為防止冒充的額外檢查措施,以增強制止禁入者進入賭場的能力。”
延伸閲讀
[條例未更新 兩賭場收取超出法定税款440萬元入場税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07_699318)
修正法案擬將未支付入場税者 最高罰款提高至1500元
根據現行法令,未支付入場税進入賭場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將被罰款最高1000元,另加所須支付的入場税。修正後的法案擬把最高罰款額提高至1500元,即每日150元入場税的10倍。
違反禁門令(不包括自願禁門令)或第三方入門次數限制令的處罰將保持不變。違法者可判處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