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大學時抄襲論文 女律師被撤銷執業資格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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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律師申請執業時,隱瞞自己曾因抄襲而被校方處罰,但在她宣誓成為律師一個月後就東窗事發。三司特別庭星期二(8月6日)批准總檢察署的申請,撤銷女律師的執業資格。
三司也諭令女子潘吉爾(譯音,Jill Phua)必須在至少兩年半後才重新申請當律師,並利用這段時間好好反省和改過自新。
潘吉爾畢業於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並且在2023年7月宣誓成為律師。不過,總檢察署同年8月接到情報,得知原來潘吉爾曾在大學研究論文中抄襲其他同學的文章,但她沒有在申請律師執業資格的宣誓書中披露此事。
總檢察署於是向三司特別庭申請撤銷潘吉爾的執業資格,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星期二審理這項申請。
根據總檢察署的書面陳詞,潘吉爾於2020年在她所提交的一篇研究論文中,被發現部分內容有抄襲問題,她當時是法學院二年級的學生。
延伸閲讀
[隱瞞考試抄襲致執業資格撤銷 女律師四年內不可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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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批准六作弊準律師 撤銷執業資格申請
校方調查後發現,文章中有好幾個段落是抄襲另一名學生的論文,而潘吉爾的抄襲行為違反了大學要求學生遵守的學術操守準則。校方考慮後決定對潘吉爾做出處分,就相關論文給她零分。
兩年多後,潘吉爾順利畢業並提交她的律師執業資格申請書。申請人必須做出聲明,披露自己是否有任何可能影響執業資格的行為,但潘吉爾對於論文抄襲一事隻字不提。法庭在被潘吉爾誤導的情況下,批准了她的執業申請。
總檢察署:人品尤其誠信有嚴重問題 不適合當律師
總檢察署認為,潘吉爾選擇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考量,沒有在申請過程中披露抄襲事件,反映了她在人品尤其誠信方面有嚴重問題,不適合當律師。在總檢察署看來,潘吉爾必須花時間好好反省和改造自己。
潘吉爾在提交給三司的宣誓書中,坦言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與慚愧。她説:“我正在對這起事件進行反省,並且會在未來的日子裏繼續這麼做。”
代表潘吉爾的薩斯納登律師告訴三司,他在接觸潘吉爾的過程中看到她對自己的過錯感到極度愧疚,潘吉爾目前也處於非常艱難的時期,在失去律師工作後,她當咖啡師賺錢養活自己。
三司考慮後批准總檢察署的申請,撤銷潘吉爾的律師資格,同時諭令她必須在至少兩年半後,才能重新申請當律師。
另一女律師同樣未披露抄襲行為 執業資格遭撤銷
今年3月,另一名女律師莎習拉(Shahira Banu)同樣在沒有披露抄襲行為的情況下就申請成為律師,總檢察署也向法庭申請撤銷她的執業資格並獲得三司批准。
由於莎習拉在抄襲事件被總檢察署發現後,仍試圖為行為辯解,聲稱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網站沒清楚説明必須披露考試抄襲行為,反映她對犯下的錯誤沒有悔意。三司決定諭令莎習拉在未來四年內不準重新申請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