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性虐後平均兩年半才揭發 比男童晚五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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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1年,隸屬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臨牀與法庭心理輔導服務共調查1343起兒童性虐案。分析顯示,女受害者一般在被虐逾兩年半後才揭發加害者,比男受害者遲約五個月。
臨牀與法庭心理輔導服務(Clinical and Forensic Psychology Service,簡稱CFPS)早前深入分析252起兒童性虐案發現,女受害者平均需約32個月才和盤托出自己的遭遇,男受害者則需27個月。這相信是本地首個兒童性虐趨勢研究。
兒童性虐案的受害者年齡小過18歲,一般在缺乏理解、無法表示同意等情況下遭受性虐待。我國成年年齡定在21歲,CFPS分析的案例也涵蓋一些18歲至20歲的受害者。
性虐案件往往發生在加害者和受害者獨處時,不會有第三方目擊暴力,旁人也一般難以從受害者的情緒和行為,推斷後者遭性虐待。
因此,披露受害遭遇的責任往往落在受害者身上,相關當局才有辦法介入,提供必要的法律干預及治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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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體制壓抑女受害者聲音
CFPS助理司長兼首席臨牀心理學家普賈(Pooja Hemanth)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一些亞洲社會高度重視矜持,有的更視談論性與性行為為一種禁忌,這些文化規範可能削弱受害者披露性虐待遭遇的意願,為了維護家庭凝聚力和聲望,隱藏情緒和問題。
研究顯示,女受害者需更多時間揭發加害者,原因可能包括她們遭遇的性虐待往往更嚴重。此外,傳統的亞洲文化重視家庭聲譽,並受父權體制的性別意識形態影響,壓制了女性的社會地位和權力,使她們擔心發聲後不被相信或獲得支持等,因而選擇隱忍。
男受害者也面對告發加害者的挑戰,普賈説:“社會普遍要求男性要表現得強硬等,他們可能擔心袒露心聲被旁人視為軟弱,或缺乏男子氣概的行為。”
兒童在披露性虐遭遇面對許多障礙,加害者的身份也影響受害者披露遭遇所需的時間。(檔案照片)
若遭至親侵害 坦白難度更大
加害者的身份也影響受害者坦言遭遇的意願。研究發現,受害者被兄弟姐妹加害,需最長時間披露真相,平均需約46個月;遭主要看護者或陌生人加害,則分別需約37個月和21個月。
普賈解釋,涉及兄弟姐妹的案件較晚被揭發,或因為父母認為孩子之間的互動是出於好奇心,沒意識當中的傷害。父母發現性虐行為後也可能不相信孩子、為沒有及早發現孩子受傷而感到愧疚,或擔心報案對孩子的影響等,而選擇不報警。
她説,縱觀來看,兒童在披露性虐遭遇面對許多障礙,加害者也可能以“愛”來包裝虐待行為,使兒童沒有意識到被虐待。即使兒童意識到被虐待,也可能擔心旁人不相信或害怕被加害者報復;有些則想找人傾訴,卻不知如何開口。
打擊兒童性虐案需要社會上下共同努力。普賈説:“研究針對已知的案例,但社會中仍有受害者正掙扎是否舉報加害者。在家裏、學校和社會服務機構,與兒童互動的大人有預防性虐案的責任,應創建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受害的兒童感覺獲得支持,可以把遭遇説出來。”
公眾留意到有兒童可能遭性虐待,可撥打1800-777-0000,向全國防暴及性騷擾熱線舉報,或直接報警幫兒童受害者揭發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