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經營冷庫 兩家食品商被罰3萬10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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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食品公司及董事因違反多項食品銷售條例和法令,被新加坡食品局罰款共3萬1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三(8月7日)發文告説,當局去年5月11日在位於萬禮連路(Mandai Link)的Ananda Kwang Krai Trading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沒有獲取執照的情況下,經營冷藏庫,並從裏頭起獲約187公斤的各類肉類和海鮮產品。
冷藏庫裏有大量的肉類及海鮮食品,包括冷凍魚片、蟹肉片和肉丸。
次日,食品局突擊檢查了位於惹蘭蘇丹的超市Laos and Thai Supermarket。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無照售賣各種生肉產品,並發現40公斤肉類的包裝上未註明產地等基本資料。
當局還發現約76公斤未經批准的泰國產預包裝肉類產品,所有違法產品均被食品局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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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家公司分別被罰款4000元和1萬1000元,經營兩家公司的董事塔馬馮(Thammavong Nout Anan)則被罰款1萬6000元。
食品局在文告中説,在無照設施中非法儲存肉類和海鮮會帶來食品安全風險。本地所有肉類和海鮮產品冷藏庫都必須獲得許可,並且須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標準。在無照設施中非法儲存肉類或海鮮產品,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或最長12個月的監禁。
非法進口肉類和海鮮產品的違例者,一旦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5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此外,無執照儲藏肉類或海鮮食品的違例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監禁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