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租19私宅牟利 男子罰142.8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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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以來,15人因為用私宅作違法的短期出租被起訴,去年就有人因為在全島19處租下房子後再用Airbnb等平台短期轉租給旅客,結果被罰款142.8萬元,相信是這類罪行至今的最高罰金。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星期三(8月7日)書面答覆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蔡慶威有關短期出租私宅而觸犯規劃法令(Planning Act)的詢問時,公佈了市區重建局處理這類違例者的相關數據。
李智陞在答覆中提到兩起案件,2022年和2023年之間就有兩名違例者因濫用私宅作短期出租,罰金超過百萬元。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私宅的最短租約是三個月,短期出租房子或房間少過三個月均屬違法。
李智陞説:“當局定期都會與主要住宿租賃平台接洽,確保其平台上的房源不會違反租賃安排。”
延伸閲讀
[過去五年 建屋局年均取締115起違例出租組屋案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1_10_657206)
[過去五年非法短期出租住宅 71人被罰款15人遭起訴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04_692350)
當中提到一起在2023年11月裁決的案件,《新明日報》記者取得這起案件的判詞。
53歲被告陶金霖(譯音,Too Kim Lin)面對19項觸犯規劃法令的控狀。
根據判詞,陶金霖用公司和家人名義在多處租下市區私宅,並聲稱是用來給女友或是老母親居住。從2018年到2019年間,陶金霖透過上述方式租下19個私宅然後透過Airbnb、Booking.com等平台短期轉租給旅客或本地人。
他在這段期間的收入高達146萬9644元,扣除各種成本後,其利潤將近77萬元。
法官最終判他罰款142萬8000元。若無法支付罰款,則得坐牢142周。
這相信是目前這類案件的最高罰款。前年,一對夫妻也以類似違例模式賺取超過125萬元的收入,男被告認罪後被重罰115萬8000元,是當時在相關罪名下最高的個人罰款額。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8月8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