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結夥潛入荷蘭路豪宅偷竊 男子有意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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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結夥潛入荷蘭路附近豪宅偷竊,被控持贓物的男子有意認罪,但由於涉案財物價值逾50萬元,他在候審期間不得保釋。
中國籍被告吳金星(27歲,譯音)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案件星期一(8月12日)在國家法院再度過堂。
根據控方修改後的控狀,被告涉嫌在7月28日凌晨,在芽籠10巷的嘉鑫酒店(JXIN Hotel)持有贓物。這些贓物總值約52萬7696元,包括名牌包和名錶,如價值7萬5000元的愛馬仕手提包、價值約16萬5000元的MB&F腕錶、約11萬元的宇舶(Hublot)和約3萬元的積家(Jaeger-LeCoultre)手錶等;贓物也包括總值近15萬元的本地和各國貨幣。
控方在庭上指出,由於涉案金額超過50萬元,且被告是外籍人,越洋來新犯案,有潛逃風險,因此申請不準被告保釋。
控方準備接受被告認罪,被告也通過華語通譯員表示有意認罪,但欲申請法律援助。被告自稱只是幫他人照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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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案件展至9月9日再度過堂,讓被告申請法律援助,但期間不得保釋。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7月27日接獲破門行竊通報,同日在荷蘭路附近武吉思達路(Bukit Sedap Road)的叢林內,逮捕了前去接贓的被告。
所屬團伙來自中國 被告負責接贓
據瞭解,吳金星所屬的團伙來自中國,一般是數人分工合作,有人踩點,有人把風,有人動手;吳金星負責在同夥將偷來的贓物藏在叢林後前去接贓。他被捕後,警方隔天循線在芽籠一家酒店房內起獲更多贓物。
警方於8月2日將吳金星帶回現場調查,先將他帶到遠離大路的住宅區旁的叢林,再把他帶到約200公尺外、離荷蘭路約三四米的隱秘叢林中;相信警方就是在這兩處找到贓物的。當時被告全程手腳上銬,配合調查人員重組案情,在現場逗留了大約10分鐘。
由於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警方受詢時無法透露確切的失竊案件數目和地點。此外,警方也在調查其他涉案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