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嚴重鄰居噪音糾紛 受訪律師:加強執法是好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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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律師認為,在應對嚴重的鄰居噪音糾紛時,執法力度得以強化是好事。例如,授權相關機構發出調解指示,要求陷入糾紛的鄰居接受調解,將有助於及早解決鄰里糾紛。
一對夫妻兩年多來天天忍受樓上鄰居的噪音,導致精神高度緊張須接受心理治療,無奈之下自費安裝噪音測量器和電眼,以便收集兩人飽受噪音折磨的證據,最終在半年前獲得鄰里糾紛審裁庭的勝訴裁決。
正氣律師事務所創辦人蕭錦耀律師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以上述案件為例子。他認為,加強版社區糾紛管理框架可強化調查和執法力度。但他也強調,執法人員在處理鄰居噪音糾紛時,應該要了解問題的根本原因才能對症下藥,並在必要時採取較強硬的手段,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鄰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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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安裝噪音傳感器是否可能觸及侵犯隱私問題,蕭錦耀説,傳感器目的在於測量噪音的嚴重程度,不是錄居民的談話內容,相信不會構成侵犯隱私問題,反而可以對肇事鄰居起到威懾作用。
去年5月,政府針對社區糾紛管理框架展開公共諮詢活動,收集到300多名公眾的反饋。此外,當局也在去年7月至今年1月間,進行了超過30次諮詢小組討論,徵求200多名各方人士的意見。
延伸閲讀
[政府設社區關係處解決嚴重鄰里糾紛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13_700553)
[安裝噪音傳感器僅收集鄰里噪音證據 不儲存談話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13_700562)
針對少數嚴重的鄰居噪音糾紛案,大部分受訪者希望政府加大幹預力度,為受影響的鄰居提供援助。
身為調解員的瑪麗蒙基層領袖劉潤鎔(67歲)受訪時説,過去四年裏,經她調解的瑪麗蒙區鄰居糾紛案件不超過10起,但多數涉及噪音問題。
她説,這類鄰居糾紛往往因誤會而造成,調解提供重要的溝通平台,讓雙方能化解心中怒火,從而有效解決問題並修復鄰居之間的關係。
她去年曾調解一起鄰居噪音糾紛,當時住在14樓的投訴者以為是剛搬來的16樓住户發出噪音,還為此報警超過200次。
雙方經過調解後,發現原來元兇是16樓另一住户,而真正製造噪音的居民疑似患有憂鬱症。“他們在誤會化解後,如今變成好鄰居,還希望一起幫助製造噪音的鄰居。”
國家發展部社區事務署高級司長(運作)葉耀承則説,若製造噪音者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社區關係處將着重幫助他們評估精神狀況,進而讓他們接受治療。
“我們會跟護聯中心、心理衞生學院和警方緊密合作。如果有需要,社區關係處也可以將案件轉介至鄰里糾紛審裁庭,強制製造噪音者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