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騎行 77名活躍通勤騎士接罰單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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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管理局與交通警察針對違規的活躍通勤騎士展開執法行動,共有77名違規騎士接獲銷案罰單,當局呼籲騎士嚴格遵守騎行規則。
陸交局星期二(8月13日)在臉書貼文説,活躍通勤執法人員在勿洛、羅敏申路、盛港、淡濱尼和兀蘭等地,對違規的活躍通勤用户展開一系列執法行動。在行動中針對45名違規騎士開出銷案罰單,他們涉嫌騎乘不合規的設備、在錯誤車道上騎行,以及擁有不合規的電動腳踏車。
警方的文告也説,陸交局與交警在7月28日和8月4日,針對超過限制人數騎行的腳踏車隊騎士開出32張銷案罰單。在行動期間,執法人員開展了教育宣傳,提高公眾對騎行規範的認識。
交通部自2022年1月1日起,規定腳踏車騎士結隊在公路上騎行時,車隊之間必須保持30公尺的安全距離。腳踏車隊在單車道公路騎行,或在巴士運行時間的巴士道騎車時,人數須保持在單列五人以內;在有兩條或更多車道的公路則允許雙列,共10人騎行。
違規的腳踏車騎士,將被處以150元罰款。罰款數額還適用於其他現有騎行的違規行為,包括紅燈前不停車、在高速公路上騎行,以及在單車道或公交車道運營時段內並排騎行。
延伸閲讀
[今年首八個月 交警對腳踏車騎士開519罰單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0_11_638822)
[交警兀蘭關卡展開執法 23名騎士涉無照駕駛助查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28_672916)
警方促請所有騎士遵守騎行規則,確保自身安全並維護道路的整體安全。除了上述規定,騎士還必須:
- 遵守所有交通信號,並按車流方向行駛
- 在公路上騎行時戴頭盔
- 儘可能全程靠道路的最左側邊緣騎行,並讓車輛安全超車
- 在黑暗中開啓前白後紅的車燈
- 始終使用腳踏車道(如有),避免使用其他車道
- 不得在騎行時使用移動通訊設備
- 不得在高速公路、隧道和特定高架橋上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