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學生為友當錢騾 逾萬元現金藏宿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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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學生應要求當中學好友的錢騾,協助接收逾6萬元詐騙贓款,為掩飾不法行徑,還把過萬元現金藏於宿舍。
被告林騰祥(25歲,譯音)共面對七項牴觸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的控狀。他犯罪時年僅23歲,是一名大學生。
案情披露,被告與一名叫張俊豪(譯音)的男子是中學同班同學兼好友,兩人在O水準會考後分道揚鑣,但依舊保持聯繫。
2022年9月28日前的某一天,張俊豪聯繫被告請他幫忙,指要把一筆錢轉入被告的銀行賬户,並希望被告協助將這筆錢轉給他人或存到其他銀行賬户中。作為回報,好友允諾支付被告8000元。
被告在明知這筆錢來自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同意協助張俊豪,最終成為了對方的錢騾。張俊豪甚至告知被告,警方可能會因此找上被告,並指導他如果被抓到,就謊稱這些錢是通過出售遊戲賬户和虛擬物品所得。
根據雙方協議,從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張俊豪共轉賬6萬4145元到被告的銀行賬户。被告為幫助好友掩飾罪行,先是於9月28日根據好友指示,從賬户提取了3000元現金,將這筆錢存放在自己的大學宿舍。
隔天,被告再次提取了2萬元現金,並按照張俊豪要求,將其中的5000元存到他女友的銀行賬户。被告在存款時還使用了虛假的身份證號碼與手機號碼,以防止交易追溯到他本人。
同天,被告也將3500元現金存入了自己的銀行賬户,作為協助犯罪的報酬,餘款1萬1500元則藏在他的宿舍裏。
之後的兩天,被告多次協助張俊豪將部分現金存入其女友的銀行賬户,也向其他第三方(包括好友女友)轉賬。被告星期二(8月13日)在庭上認罪,求情時數度表示自己做錯了,他除了向受影響的家人與父母道歉,也向受害者喊話致歉,深表懊悔。
案展至8月20日下判。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8月14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