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億洗錢案 兩前銀行經理一前司機將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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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最大規模的洗錢案有新進展,有兩名銀行前客户經理和一名前私人司機涉案,將於星期四(8月15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三(14日)晚上發文告説,三名年齡介於26歲至41歲的男子,涉嫌牴觸洗錢、偽造文件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
第一名嫌犯是26歲的中國籍男子。他曾在本地一家外資銀行擔任客户經理,當時的客户包括洗錢案的兩名罪犯蘇寶林和王水明。
調查顯示,2020年12月前後,這名男子涉嫌教唆蘇寶林簽署虛假的貸款協議,用以欺騙另一家銀行,關於蘇寶林銀行户頭錢款出處。他還被指在同年12月15日代表蘇寶林,收取48萬1678元的現金,但無法確切説明錢款來源。
2021年4月19日至25日,這名男子還涉嫌偽造一份貸款文件,欺騙他任職的銀行有關王水明的錢款來源,並得以將3月29日的99萬9980元存入王水明的銀行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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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子將被控10項罪名,包括牴觸偽造文件、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妨礙司法公正和提供假口供。
第二名嫌犯是35歲的中國籍男子。他同樣是本地一家外資銀行的前客户經理,客户包括林寶英。他被指從林寶英處收到一份經過多處修改的偽造税務文件,然後協助她提交給銀行,以便在瑞士開設銀行户頭。
第三名嫌犯是41歲的新加坡籍男子,他是蘇炳海的前私人司機,後者目前被警方通緝。他涉嫌對警方説謊,指蘇炳海沒有留下任何貴重物品。
這起洗錢案在去年8月被偵破,涉款達30億元,被捕的九男一女被控後都不得保釋,定罪服刑後已全數驅逐出境,禁止再入境新加坡。法院共充公他們約9億4400萬元的非法資產,警方還對另兩名涉案者蘇永燦和王火強發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