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道旁步道將規定只限行人專用 明年7月起執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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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第四季起,腳踏車道旁的人行道將陸續改為“行人專用道”,嚴禁腳踏車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通行,以更好地保障行人的安全,尤其是年長者和孩童。
為了讓公眾有時間適應,陸路交通管理局明年7月1日才開始執法。到時,腳踏車騎士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若騎上行人專用道(Pedestrian-Only Path),將屬犯法。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包括滑板車(kickscooter)和雙翹板(Skateboard)。
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星期三(8月14日)到碧山視察剛完成的腳踏車道網絡。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宣佈上述消息。他説,這個舉措將能更好地保障不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尤其是行人。
他提到,在2019年,發生在人行道上並涉及活躍通勤工具的意外共303起,去年則有76起。因此,劃定行人專用道不是因為道路變得更危險,而是我國現已建設更多與人行道相連的腳踏車道,足以這樣區分開來。
延伸閲讀
[活躍通勤工具新條例 3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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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騎行 77名活躍通勤騎士接罰單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14_700797)
我國目前有超過600公里的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在已鋪設的腳踏車道中,超過200公里與人行道相連。
陸交局在文告中説,隨着人口老齡化,以及更多人在第一和最後一里的路程使用活躍通勤工具,陸交局希望採取措施提升道路安全,尤其是年長者和幼童的安全。
漆上“行人專用道”圖標 方便公眾辨識
陸交局將從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在腳踏車道相連的人行道漆上“行人專用道”圖標,方便公眾辨識。公眾每步行或騎行50公尺,就會看到這些圖標。
行人專用道僅限行人和電動行動輔助工具,如電動輪椅使用。到明年底,電動行動輔助工具的時速須從目前的10公里降至六公里。
被問及為何已經有了活躍通勤指導手冊,還要制定條規,徐芳達説,指導手冊只能鼓勵公眾遵守。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但談及安全,還是清楚規定比較理想。
“我覺得這比較好,比較清楚,讓行人,尤其是年長者和孩童,走在人行道時,會更有保障。”
到2030年將建1300公里腳踏車道
他也提到,我國的願景是到2030年,建設1300公里的腳踏車道。這也意味着,與腳踏車道並行的人行道到時會比現在多至少一倍。因此,要對每名違例者執法是不可行的,也並非當局的用意。
“但有了條規,將為大眾設定某種要求、標杆和參考點去注意安全。到頭來,維護安全,人人有責。”
至於行人專用道會否成為陸交局日後一貫的設計理念,徐芳達説,當局會盡可能這麼做,但有時會因場地限制,無法採用這種設計,行人和騎士等仍得共用道路,相互禮讓。
陸交局將繼續通過線上和線下媒介進行宣導,提高公眾對活躍通勤條例的意識,以及清楚即將實行的新條規。
另14公里公園連道 擬開通行人專用道
另外,國家公園局自2022年起陸續在樟宜海灘公園、東海岸公園、武吉班讓公園和樟宜灣的公園連道部分路段,開闢行人專用道。這些行人專用道總長30公里。
公園局園林發展與設計處高級署長卡迪妮·烏馬説,公園局計劃在另外14公里的公園連道開通行人專用道,詳情待公佈。公園局之後會再評估是否要在更多地方落實這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