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文明使用道路人人有責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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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管理局星期三(8月14日)宣佈,從今年第四季起,與腳踏車道並排相連的人行道將陸續改為“行人專用道”,嚴禁腳踏車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通行,以更好地保障行人的安全,尤其是年長者和孩童。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包括滑板車(kickscooter)和雙翹板(skateboard)。
當局將從明年7月1日起才開始執法,讓公眾有一段時間適應新規則。到時,腳踏車騎士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若騎上行人專用道,將屬犯法。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隨着人口急速老齡化,各市鎮(尤其是老鎮)出現了新的鎮內交通情況,一個明顯易察的現象是使用各種活躍通勤工具者越來越多。有了各種代步工具,特別是電動工具,可以鼓勵更多年長者出行,但在高峯時段,就難免經常出現行人和代步工具使用者爭道的現象,這也很容易導致意外和爭執的發生。因此,及時出台新規則是必要的,在熙來攘往的市鎮和組屋鄰里尤其必要。
包括腳踏車在內的各種代步工具日漸增多,和近年來當局鼓勵綠色出行,應該也有一定的關係。這就是所謂“走騎搭”的概念,希望人們減少用車,而以步行和代步工具完成第一里(出門)和最後一里路(回家),其餘則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配合走騎搭概念的落實和推廣,陸交局也在去年提出“安行街道”概念,主要將在一些人流量較高,如靠近交通和主要設施的街道實行,包括闢設樂齡安全區、校區、優先暢行廊道(Transit Priority Corridor)及車道改建計劃,讓鄰里更具包容性,利於走騎搭出行方式。當局預計會於明年在宏茂橋、武吉巴督西、淡濱尼、大巴窯及西海岸等五個鄰里試行這一計劃。
雖然陸交局的數據顯示,這幾年來發生在人行道上並涉及活躍通勤工具的意外有所減少,如2019年有303起,去年則有76起,但這應該只是有報案的數據。很多較輕微的事故,事主通常都不會報案。
交通部長徐芳達説,劃定行人專用道不是因為道路變得更危險,而是我國現已建設了更多與人行道相連的腳踏車道,有足夠空間把行人與腳踏車騎士等區分開來。但土地畢竟有限,很多人行道還是隻能共用。目前全島有超過600公里的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在已鋪設的腳踏車道中,超過200公里與人行道並排相連,兩者明顯區隔,除了可提高安全,也可減少不必要的爭端。
有人指出,在嚴禁腳踏車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使用人行道的同時,公平起見,照理也該禁止行人濫用腳踏車道。這不無道理,不過,相信大多數行人都會為了本身安全起見,避免擅闖腳踏車道。攜帶小孩出行的父母,自然也會更加小心約束孩子的行為。
我國土地有限,單單馬路就已佔用了許多土地,不過,為鼓勵人們多用公共交通工具,還是定下要在2030年把腳踏車道增建至總長1300公里的目標,這也意味着到時與腳踏車道並排相連的人行道會比現在至少增加一倍。無論如何,在密集的建設環境中,不可能到處都興建騎、行分開的通道。在這種情況下,要確保道路安全,定下規則、提供安全設施,以及適當執法固然都有必要,但最有效和可持久的做法,還在於不同道路使用者能嚴格遵守規定,且互相尊重和禮讓,形成新的行為規範。在一個人口密集的都市和市鎮,人人都應成為文明的道路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