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王儲隨扈打人 警方:涉案者遭紀律處分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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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警察總長拉沙魯丁説,今年5月毆打失聰私召車司機的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的隨扈已遭紀律處分。但受害者的律師指當局應該提控涉案者,不能紀律處分了事。
東姑依斯邁也是柔佛州攝政王。他的隨扈今年5月28日在吉隆坡一家五星級酒店外,毆打停車等候乘客的失聰私召車司機黃榮強,要他把車移開。黃榮強當天報案後,吉隆坡警方隔天稱黃榮強已經銷案。
馬國失聰者倡導與福祉組織“DAWN”5月31日協助黃榮強召開記者會,揭露警方脅迫黃榮強銷案和解。依斯邁6月1日表明,希望執法機構徹查此案。拉扎魯丁6月5日説,相關調查報告已提呈總檢察署。
由於案件沒有進展,DAWN隨後於7月19日再陪黃榮強前往總檢察署請願,並於星期三(8月14日)和捍衞自由律師團一起召開記者會,公佈事發時的行車記錄儀錄像,控訴涉案者在案發超過兩個月後仍未遭提控。
拉扎魯丁星期三告訴《馬來西亞前鋒報》,警方6月進行內部調查後,已對打人的柔王儲隨扈施以內部紀律處分。
他説,涉案者涉蓄意傷人,因此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的傷害罪名調查此案,並在7月22日將調查報告提呈總檢察署。
捍衞自由律師團發言人蘇仁德蘭星期四(15日)發文告説,涉案者對黃榮強構成嚴重傷害,此案也涉及公共利益,因此當局應該提控涉案者,絕不能只是紀律處分了事。
蘇仁德蘭也是黃榮強的代表律師。他説:“這是刑事法典列明的刑事罪,必須按刑事司法制度的常規程序提控,不能僅當成警察內部紀律問題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