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打女友11歲特需兒 女友袖手旁觀情侶認罪待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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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和她的特需女兒同居,男子用皮帶鞭打女童的手臂、腿部和臉頰多達20多次,在一旁的女友不僅沒出手製止,還允許男子的行為,直到學校教師發現女童身上有大面積淤傷,一問之下才揭發此事。
這對現年36歲的情侶星期一(8月19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為保護受害女童,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受害女童是女被告的女兒,案發時年僅11歲,患有高功能自閉症、輕微口吃和閲讀障礙,也有輕度社交障礙症狀等。
根據案情,兩名被告是男女朋友關係。2020年2月左右,男被告搬入女友家中,與女友和女童同居,男被告偶爾會回到自己的居所。
兩被告討論懲罰女童方式 認為行為不當就處罰
男被告與女童起初關係密切,女童有時還會喚被告為“父親”。然而,當兩人認為女童出現不當行為時,便會用衣掛鞭打女童,最終演變成用藤條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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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也會一同討論如何懲罰女童,如罰她寫字、面壁,或站在某處。女被告也在網上搜尋改善孩童行為的建議。
2020年6月11日至8月20日期間,男被告因女童沒有完成作業、鬧鐘響後沒起牀、抱怨要做家務,以及放學後沒有回家而是待在教室睡覺,用藤條鞭打女童的大腿或手臂,也曾讓女童揹着書包罰站半小時。
學校教師在發現女童身上的鞭痕後聯繫女被告,並安排在8月26日與女被告面談。但在教師尚未與女被告面談前,男被告在8月22日因女童弄丟零用錢、在學校表現差勁再次對女童動手。
這次,男被告在聽見女童説藤條不起作用後,大發雷霆,拿起皮帶打向女童的臉頰、手臂和腿部多達20多次。這導致女童的臉部、雙臂和雙腿留下約12處紅痕和淤青,受傷面積最大的部位是右腿,淤青面積約有19公分長、10公分寬。
每當男被告在鞭打和懲罰女童時,女被告都在場,但並未制止,還允許男友這麼做。
2020年8月24日,教師發現女童的手臂和腿部有大面積淤傷,一番詢問下,女童向教師傾訴遭遇,並稱非常害怕回家。
由於女童這次的傷勢嚴重許多,教師立刻上報此事,學校接着通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女童在同一天被當局人員帶往醫院治療,之後住院10天。
兩名被告在隔天(25日)被捕。
遭到虐待後,女童一直處在悲傷和恐懼中,還經常做噩夢,反覆想起受虐經歷。她在2021年2月被診斷出注意缺陷多動障礙。
由於被告律師需要時間準備求情,案展至9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