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撥電對星展銀行進行炸彈威脅 34歲男子加控一罪有意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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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至少撥電30次給星展銀行,聲稱會在銀行總部放置炸彈的男子,也涉嫌對職員爆粗口,他星期三(8月21日)被加控一罪,在面控後表示有意認罪。
被告洪振勳(譯音,34歲)原本面對一項散播威脅性虛假信息的罪名,指他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致電給星展銀行,聲稱自己會在一小時內於星展銀行總部放置炸彈。
案件星期三再度過堂時,被告被加控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
新控狀指出,被告也涉嫌在事發當天撥電給星展銀行時,對銀行職員爆粗口,從而引起職員恐慌。
新控狀在庭上讀出後,被告就表示有意認罪,但不會聘請代表律師。法官將案件展期至10月2日,讓他認罪,同時允許他以1萬元保釋在外。
延伸閲讀
[涉撥電至少30次對星展銀行做出炸彈威脅 男子四小時內落網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29_685214)
[涉撥電對星展做出炸彈威脅男子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29_685305)
據新加坡警察部隊早前發出的文告,勿洛警署警員在事發後展開調查,迅速確認男子身份,並在接到報案四小時內逮捕他。
根據初步調查,男子並沒有能力執行所謂的炸彈威脅,警員過後也沒在樟宜商業園星展亞洲中心(DBS Asia Hub)搜出任何可疑物品。
散播威脅性虛假信息若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5萬元罰款,或坐牢最長七年,或兩者兼施。牴觸防止騷擾法令若罪成,則可被判最高50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