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認定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 依誣告罪判監1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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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退出台灣民眾黨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法院認定博士論文抄襲,並依誣告罪判監10個月。法院指高虹安曾試圖嚇阻外界批評她博士論文的抄襲問題,將司法當成使批評者噤聲的工具。
綜合台灣《上報》和ETtoday新聞雲報道,高虹安在2022年競選新竹市長期間,被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瑞達)指控博士論文涉嫌抄襲。高虹安提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最終不起訴,隨後陳時奮反控高虹安涉嫌誣告。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星期三(8月21日)審判上述案件,並裁定陳時奮勝訴,高虹安誣告罪成。
法官指出,經對比高虹安2018年提交的博士論文、以及高虹安2017年在資策會與同事及指導教授合寫的兩篇期刊論文,發現期刊論文中的文字、圖表均大篇幅、幾乎一字不漏被引用在博士論文中,明顯逾越合理使用範圍。
法官認為,高虹安雖然辯稱自己是期刊論文的第一作者,屬“自我抄襲”,但既然期刊論文是高虹安與其他三名作者的合著,就難以認定單純是高虹安“自己的著作”。
延伸閲讀
[涉貪遭判刑七年四個月 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宣佈退出民眾黨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27_696949)
法官還指出,陳時奮指控高虹安論文抄襲與事實並無相悖,高虹安控告陳時奮涉嫌加重誹謗,顯然是覺得陳時奮指控對她當時競選新竹市長的選情不利,才在2022年8月26日控告陳時奮涉嫌加重誹謗,目的是“嚇阻各界繼續討論、批評其博士論文抄襲問題,以製造寒蟬效應”。
法官經審酌高虹安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未能正視所犯,犯後態度不佳,及曾在資策會、鴻海集團工作,並曾任立法委員、新竹市長,現遭停職等情事,判10月徒刑,可上訴。
高虹安此前被控在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涉嫌詐領約46萬元(新台幣,約1萬零8800新元)。她在今年7月被判處七年四個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
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立即被暫停,她當時也宣佈退出台灣民眾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