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前研究員纏擾博士生 發出逾百封電郵判罰80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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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次向男博士生髮信息示愛但遭拒絕,被對方“拉黑”後依舊不死心,南大女研究員狂發逾百封電郵給博士生,甚至找上對方公司找人,事後因違反個人保護令被罰8000元。
來自中國的被告韓曉冰(譯音,34歲)面對三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她在星期三(8月21日)於國家法院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南洋理工大學的研究員;受害人(29歲,中國籍)則是南大博士生,當時正在協助被告完成一個研究項目。
在進行研究項目的過程中,被告對受害人產生好感,儘管遭到受害人拒絕,但她依然屢次發短信示愛。由於對被告的行為感到不自在,受害人在2021年2月把被告“拉黑”,可是被告還是不斷嘗試聯繫,迫使他申請個人保護令。
被告未遵守個人保護令條例
根據受害人在2023年10月取得的個人保護令,被告必須遵守的條例,包括禁止糾纏受害人,不能與後者聯繫,或是在對方的工作場所周圍遊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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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告沒有遵守條例,在2023年10月至12月間向受害人發出116封電郵要求面談。
被告也於同年12月7日和12日,兩次到受害人位於啓匯大道的工作場所,向櫃枱人員提出與受害人見面的要求,但受害人兩次都不在。受害人事後報警,指被告違反個人保護令,而對方的行為令他倍感壓力。
警方事後找被告問話,被告承認糾纏受害人,並答應遵守條例,停止聯繫。
怎知一個月後,被告卻又按捺不住重犯。2024年1月,被告來到南大要找受害人談話,受害人發現被告人在辦公室外時便揚言報警,被告過後離開。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為影響了受害人的情緒,被告缺乏悔意,違反個人保護令,因此要求法官判罰被告7500元。
南洋理工大學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被告從2022年12月起不再受聘,“所有職員都須恪守最高標準的道德和職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