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幼兒園遭惡待 女職員監26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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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行五歲男童又扯發,律師稱虐童的幼兒園女職員沒受過訓練,要求判她罰款就好,法官不買賬,令她吃26周牢飯。
54歲的被告案發時是幼兒園職員,她早前承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名。
受害者如今七歲,案發時五歲。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事發地點和被告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負責照顧幼兒園的學生,包括受害男童。
2022年2月15日下午3時左右,被告為學生們準備餐點。當其他學生坐下進餐時,男童與一名同學卻在洗臉盆處玩水,不按照指示坐下用餐,甚至還把水倒在書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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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兩人早前午睡時也打擾其他同學,被告怒火中燒,因此用力拉男童,不讓他靠近洗臉盆。男童反抗跌坐在地,被告也沒有停手,繼續拉着男童。
看到男童不願配合,地上又濕透,被告於是強行抓住男童雙臂,搖晃對方至少六秒,導致對方几次撞到地板。被告過後揪住男童的頭髮,將他的頭推向地板,男童因此跪坐在地,痛得蜷縮身子。
男童跪在地上時,被告繼續拉住他,導致他被按在地板拖行40秒左右。
在短短四分鐘內,被告多次粗暴對待男童,一連串惡行被幼兒園的電眼捕捉入鏡。
案件8月23日早上過堂。被告的律師代她求情時説,被告沒有接受過正規培訓,請求法官判處被告不超過8000元的罰款。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8月23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