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大華銀行防詐騙部門形同虛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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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交流站》8月16日刊登黎慧璇讀者寫的《大華銀行,我的錢去了哪裏?》,讀後感同身受,心裏憤憤不平。
我在5月14日收到一則“新郵政”的短信,説我的網購地址不對,讓我提供正確地址並填上信用卡號碼,補交1.67元的收費。我照做了,並收到大華銀行的短信通知,説我消費了1.67元。但幾乎同一時間,另一則短信卻説我有一筆2800元的消費批准了,而那是一家我從來沒交易過的商店。
我在幾分鐘內迅速聯繫大華銀行的防詐騙熱線,對方職員(A君)叫我馬上取消這張卡,再第一時間報警備案。我都照做了。我問A君是否須要承擔這筆交易?A君説因為我即時報備,銀行一般還要幾天才會過賬給對方,所以我應該不會被收取這筆款項。但在銀行過賬期限到了後,這筆錢已經從我的户頭被扣掉。
我打電話跟銀行交涉,對方給的理由為信用卡公司強制銀行在一定時間內就得付錢給對方,我對這起詐騙交易的報備並不在考慮之內。若這個理由成立,那防詐騙部門豈不等同虛設?我接着要求對方回去查我和A君的談話錄音,A君曾親口説我的報備是即時的,銀行應該不會發放款項給詐騙方。對方答應回去查看記錄再給我回復。
數天後我收到銀行來電,對方(且稱為B君)説,為表善意,銀行決定給我20%的折扣,卻絕口不提之前的A君談話錄音。再三追問之下,也只是一句“銀行內部調查不能對外公開”。當然我還是不能接受這種安排。最後B君説會再提出申訴。
過幾天又有一位C君來電,這次給的“善意”安排為20%折扣,其餘部分可用36個月的免利息分期付款。但在這次事件中,我在幾分鐘之內就打了防詐騙電話報備並報警,讓銀行有數天時間來防止這筆付款,難道我做的還不足嗎?銀行方面難道不是大大失職嗎?就連銀行職員A君都説我的報備是即時的,銀行怎能以一句“內部調查不能對外公開”為由而置之不理?
在這之後,銀行就沒再聯繫我處理這事。由於我償付信用卡賬單用的是自動轉賬服務,2800元在這段期間已從銀行户頭轉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