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車運輸亂象:七企業被罰 紀檢監察對可能失職問題展開調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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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公佈針對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亂象問題的調查處置情況,多名車主和司機被查處或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七家企業被給予行政處罰,其中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被罰約286萬元(人民幣,52萬新元)。
中國央視新聞星期天(8月25日)報道,國務院食安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分赴河北、天津、內蒙古、陝西四地開展聯合調查,追查涉事產品流向,核查涉事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分析問題原因,理清各方責任。同時,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全鏈條清理排查,從各地清查情況看,截至目前,未發現其他同類問題。
國務院食安辦通報,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核實後認定,罐車混運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違反基本常識,踐踏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
通報公佈涉及卸載煤制油後,裝載食用植物油的兩輛罐車,其中一輛冀E5476W所運35.91噸食用植物油,用於飼料加工11噸,其餘24.91噸未售出,已全部封存。
另一輛冀E6365Z所運31.86噸食用植物油,已封存2.48噸;剩餘29.38噸被分裝銷售。已銷售但未被使用的7.78噸已全部追回並封存,已被使用的21.6噸流向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未流向其他地區。
延伸閲讀
楊丹旭:罐車運輸亂象背後的調查力量 中國國務院食安辦調查罐車運輸食用油亂象 涉事地區政府責成相關行政部門,對河北邢台卓然聯合運輸車隊法定代表人倪某某、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澹台某某、河北邢台金谷倉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罐車冀E5476W實際車主高某羣、罐車冀E6365Z實際車主劉某某五人查處,對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對涉事司機要某某、張某某,依法刑事立案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參與開具罐車清洗虛假票據的河北邢台金谷倉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孫某某、河北石家莊民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胡某某、罐車冀E5476W實際車主的三哥高某修三人,則被處以10日拘留的行政處罰。
通報也稱,涉事地區河北邢台是問題罐車所在地,對罐車運輸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相關監管部門人員負有責任,由地方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對調查過程中地方發現的公職人員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不作為問題,由當地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
《新京報》7月發表了一篇長篇調查報道,揭露一些裝液體的罐車在剛卸下煤制油等化工產品後,就裝上大豆油等食用液體,為了節省成本,連罐體都不曾清洗的亂象。
有罐車司機透露,卸完煤制油若不清洗罐體,罐內會殘留幾千克到十幾千克不等的煤制油。這些殘留的煤制油與食用油相混,很可能悄悄來到消費者的餐桌上。被報道點名的涉事企業,包括央企中儲糧下屬天津分公司、行業龍頭匯福糧油。
《新京報》的報道一開始並沒有引發太大關注,但之後隨着更多中國官媒、自媒體跟進,央媒也公開發聲狠批,事件徹底引爆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