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台事件曝光 港公務員據報被停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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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男子申請隨台灣妻子赴台依親居留被拒,原因是他具有香港公務員身份,曾宣誓效忠港府,有國安疑慮。男子後來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事件曝光後,這名公務員據報已被停職,最終也有可能會被解僱。
ETtoday新聞雲上星期四(8月22日)報道,這名陳姓男子2022年申請隨台灣妻子赴台依親居留被拒,後來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台灣法院認定,男子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虞,內政部以其任職於香港政府為由拒絕居留並非無據。
台灣內政部説,若男子未辭去現職,難以確認無國安疑慮,何況若核准其在台居留,且未辭去現職,形同人在台灣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
香港媒體報道,這名男子是一名房屋署負責公營房屋地盤工程的公務員。台灣《聯合報》引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報道,陳姓公務員的妻子是台灣公職人員。
香港01星期天(25日)引述消息人士報道,男子在事件曝光後已被停職,面臨進一步處分,政府電話簿已搜查不到當事人的姓名。
香港《成報》則報道,陳姓男子的妻子在網上公開這起事件,除了受到媒體關注,也引起港府高度關注。男子上訴被台灣方面駁回後,也引起政府注視。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事件曝光後,陳姓男子已被港府停職候查,原因是他向台灣的法院稱“所有公務員都是被迫簽署效忠政府的聲明”,使港府質疑他有發假誓之嫌,並非真誠效忠香港特區政府、聲明擁護《基本法》等。按過往做法,他最終料被解僱。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回覆《成報》查詢時説,不評論個別個案及任何相關言論。發言人也説,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的一貫期望和要求。不論在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前或後,有關的期望和責任已然存在。所有公務員須明確知悉、接納並履行這些責任。
發言人説,目前所有在職的公務員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均已簽署聲明。受聘/獲任命擔任較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並須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