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推新法 僱員下班後可不回電話電郵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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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綜合電)澳大利亞實施新法律,給予數以百萬計員工“斷聯權”(Right to Disconnect),即僱員有權拒絕回應在工作時間以外聯繫他們的行為,除非這種拒絕被認為是不合理的。
這項新法星期一(8月26日)開始生效,僱主可在非工作時間聯絡員工,但員工有權選擇不看信息、不聽電話。若有爭論,將交由澳州公平就業委員會(Fair Work Commission)按雙方理據作判斷及裁定,例如員工的工作性質、公司聯絡員工的理由等。
澳洲工會對新法律表示歡迎,認為這可讓員工在工作與生活之間取得平衡。
澳洲工會理事會主席奧尼爾説:“對上班族而言,今天是歷史性的一天。澳洲工會為僱員爭取回下班後就收工的權利。”
不過澳洲工業組織認為,這項法律倉促出台,考慮並不周詳。“如今僱主和僱員都不確定,是否還可以在非工作時間撥電要求員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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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由澳洲工黨政府提出,今年2月獲參議院通過。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説,政府希望人民不必一天24小時工作;可以擺脱工作,與家人和生活建立聯繫。
一些歐洲和拉丁美洲國家已有類似條例。
斯威本科技大學副教授霍普金斯指出:“在數碼技術出現之前,並沒有這種侵擾,人們下班後回家,直到第二天上班之前都不會接到公司的聯繫。現在在全球各地,人們在下班後接到工作電郵、短信和電話已成為常態,即便在放假期間也是如此。”
澳洲研究所去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澳洲人去年的無償加班時間平均為281小時,估計這些勞動力的價值為1300億澳元(近1150億新元)。
從事廣告工作的蕾切爾告訴路透社:“我認為制定這樣的法律真的非常重要。電話和電郵佔據了我們每日生活的大部分時間,要完全切斷並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