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騙700多人投資670萬元 外國團伙主謀判監六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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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荷蘭籍男子在本地設投資公司進行“龐氏騙局”,謊稱與中國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擁有大量挖礦機,招募三人串謀欺騙超過700人總共670萬元。在其中一名同夥入獄後,主謀也鋃鐺入獄。
這名主謀是來自荷蘭的楊斌(61歲),犯案時是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簡稱A&A)的主席。他面對欺詐和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等19項罪名,星期一(8月26日)在國家法院對其中八項認罪,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六年,罰款1萬6000元。
謊稱提供加密貨幣挖礦投資計劃 實為龐氏騙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4月設立A&A,以提供加密貨幣挖礦的投資計劃。A&A謊稱與中國雲南一家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擁有後者30萬台挖礦機器的七成所有權;挖礦機可挖掘比特幣(Bitcoin)和以太幣(Ethereum)等加密貨幣。A&A向投資者承諾,每天可賺取0.5%的投資利潤。
事實上,A&A沒有與這家中國公司合作,也沒擁有挖礦機,這其實是一個“龐氏騙局”;A&A利用新投資者的投資款項,來支付“利潤”給舊投資者。
根據法庭文件,楊斌招募了三名中國籍男子參與騙局,即陸煌斌(60歲),王興鴻(40歲)和陳偉(43歲)。三人分別擔任A&A的總裁、技術總監,以及董事兼楊斌的私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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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斌指示王興鴻創建一個挖礦應用,讓投資者“監督”投資狀況;其實,有關數據都是偽造的。
楊斌也指示陸煌斌推廣此計劃,指示陳偉向投資者收取投資金,之後他將這些錢用於個人花銷。
從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這個團伙共在本地欺騙了超過700名投資者,金額達670萬元。被告未作出任何賠償。
庭上透露,除了與這三名同夥串謀欺騙,楊斌也因未持有效工作準證在本地工作,面對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他因為聘請未持有效工作準證的陸煌斌,也因此觸法。
團伙中的王興鴻早前已認罪,判監五年。陸煌斌和陳偉的案件目前還在審理。
楊斌的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説,他的當事人雖是主謀,但他是初犯且積極配合當局調查。此外,楊斌稱只從中獲利約6萬元,王興鴻則獲取約13萬元,是楊斌的兩倍,因此懇請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