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辦:增加地方自主財力 適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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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在《人民日報》撰文稱,深化財税體制改革,要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也要增加地方自主財力,適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
韓文秀在星期二(8月27日)見報的《人民日報》的第九版“理論”版發文指出,深化財税體制改革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
韓文秀指出,圍繞保持和加強中央調控能力、發揮好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聚焦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三方面目標要求,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加快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與財力相適應的制度。
三方面要求包括,清晰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減少委託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
二則是優化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税源,適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
延伸閲讀
[中共決定深化財税體制改革 增加地方自主財力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22_695966)
三是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包括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並同時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優化省以下財力分配,切實加強基層財力保障。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就提出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其中就包括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税源,適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等旨在緩解地方財政壓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