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失業者重返職場 援助計劃明年4月實施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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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協助非自願失業者重返職場的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將在明年4月推行。符合特定條件的人,如年滿21歲、失業前月均收入不超過5000元,而且失業後積極找工作的非自願失業者,可在六個月內,向政府申領總額不超過6000元的短期財務援助。
人力部及勞動力發展局星期二(8月27日)發聯合文告,公佈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SkillsFuture Jobseeker Support Scheme)的細節。政府料每年撥款2億元,讓約6萬名本地居民受益。
這項援助計劃也標誌着,政府處理失業課題的方法有重大轉變,即首次通過財務援助,為失業者提供更多保障。
新計劃重點關注中低收入的非自願失業本地居民。除了須年滿21歲,他們在申請援助金前12個月內,須受僱至少六個月,且月均收入不超過5000元(不包括僱主繳納的公積金)。申請者也須證明本身已在積極求職,包括接受職業輔導或上培訓課程。
非自願失業涵蓋被裁員、公司倒閉、因疾病、受傷或意外,被解僱或終止勞動合同。除了全職僱員,兼職人員在失業後也可申領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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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計劃助重返職場 失業者六個月內可申請6000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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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預計每年約有6萬名居民,符合申請援助金條件,佔非自願失業者六成以上。新計劃分階段進行,公民可從明年4月開始申請,永久居民則要等到2026年第一季。
援助金將分期且以遞減方式派發。舉例説,一名失業前月入1500元或以上者,一旦申請獲批,他第一個月可領取的援助金是1500元;接下來每一個月減少250元,第五和第六個月均為750元。 失業者若找到新工作,他在下一個月就不能再領取援助金。
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星期二下午,走訪職總就業與職能培訓中心(e2i)裕廊東職業中心後強調,除了求職援助計劃,求職者也可以申請其他政府援助,減輕財務壓力。積極參與再培訓的求職者,也可獲得勞發局和精深技能發展局的培訓津貼。
陳詩龍説,職業生涯很少會一帆風順,政府希望這項計劃能雪中送炭,為求職者提供短期的財務援助,讓他們有多一些時間和空間,去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
文告指出,政府在制定援助計劃時,考量了公眾參與新加坡攜手前進運動時給予的反饋,全國職工總會和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專業人士、經理和執行人員(PME)專責小組也提出建議。當局也研究了其他國家的類似計劃。
在過去一年內已失業超過六個月的長期失業者,無法申請援助金。不過,新計劃在明年4月生效時,政府會為今年4月1日後失業,且未找到工作的新加坡公民,提供一筆一次過的援助,相關細節稍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