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氣放緩 科技巨頭不再指馬國管制措施“行不通”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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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谷歌、Meta和亞馬遜等科技巨頭上週通過亞洲互聯網聯盟聯署致函馬來西亞首相安華而引起議論後,已經修改和刪除一些強硬的用語。
馬國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7月27日宣佈,在當地擁有至少800萬名註冊用户的社交媒體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者,必須在明年1月1日前向政府申請應用服務供應商類別執照。目前達到這個門檻的八家社媒是臉書、Instagram、TikTok、YouTube、X、Telegram、微信和WhatsApp。當局表明,這麼做是為了防止詐騙、制止網絡賭博、網絡霸凌和針對兒童的性犯罪等。
17家科技巨頭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上星期五(8月23日)在官網公開一份給安華的信件,表明反對相關措施及理由,並指當局的做法“行不通”。
這份信件的內容星期一(26日)出現了更動。信件從原本指當局的做法“行不通”,改為新措施將“對創新產生不利影響”。引起議論的“不能指望任何(社媒)平台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執照)”的字句則完全刪除。
原本聯署的17家企業,只剩下谷歌、Meta、亞馬遜、蘋果、領英和X等六家。
延伸閲讀
[反對申請執照 谷歌等科技巨頭致函安華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27_703389)
[Meta為刪除安華貼文道歉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07_699302)
退出聯署的11家企業包括Grab、雅虎、聯邦快遞、旅遊預訂平台Booking.com、電商樂天(Rakuten)、Zalora和Shopify、社媒Line、Pinterest和Snap,以及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
Grab星期一還發文告説,對這份公開信一無所知,也沒有參與其中。文告指馬國政府的社媒管理措施並不影響Grab的營運。
另據《星洲日報》報道,通訊部長法米星期二(27日)説,儘管亞洲互聯網聯盟提出反對,但馬國政府堅持有必要管制社媒及互聯網信息服務平台,也不會延遲落實相關管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