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經營冷藏庫和非法進口肉類 食品商罰款3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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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食品公司及董事因無照經營冷藏庫,以及非法從泰國進口肉類,牴觸多項食品與銷售相關法令,被法庭判罰款共3萬元。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三(8月28日)發文告,指去年4月4日向位於山景道(Hillview Avenue)的食品分銷商Sawadee私人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這家公司在沒有取得執照的情況下經營冷藏庫,內有超過1100公斤的各肉類和海鮮食品。
當局隨後充公這些準備售賣的商品,包括肉丸、豬肉串、雞肉串、魚蝦等。後續調查發現,這家公司也非法從泰國進口肉類食品。
因違反食品銷售法令及衞生肉類和魚類法令,Sawadee公司及公司董事沈永豐,分別罰款1萬5000元。
食品局強調,在無照設施中非法儲存肉類和海鮮會帶來食品安全風險。在本地經營肉類和海鮮產品冷藏庫,都必須獲得執照。食品局定期檢查這類場所,以確保符合衞生標準和有正確温度設置,以及滿足其他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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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照設施中,非法儲存肉類或海鮮產品以供售賣,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罰款不超過5萬元,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長達三年,或兩者兼施。
食品進口商須持執照 貨物都要申報
此外,文告指所有進口食品須符合食品局要求,進口來歷不明食品可影響食品安全。食品進口商須持有執照,每批貨物都要申報,並附上有效的進口許可證。此外,進口商只能從符合當局食品安全標準的來源國,進口肉類和相關產品。
若未經許可,從未經批准的來源國非法進口肉類產品,一旦罪成,可判不超過1萬元罰款,和/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重犯者可處以不超過2萬元罰款,和/或監禁不超過兩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