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中心與中國商會合作 加強跨境商貿糾紛調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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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越來越多企業選擇通過調解而非訴訟解決商業紛爭,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也與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簽定諒解備忘錄,加強跨境商貿糾紛調解,推廣這一更為和平、共贏的矛盾化解手段。
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主席林長仁資深律師星期三(8月28日)受訪時説,此次與中國商會合作,為彼此提供更多機會,進一步推廣調解服務。雙方在8月26日至30日舉行的新加坡公約周期間簽訂諒解備忘錄。
林長仁舉例説,中心之前居中調解,化解一起與中國一座機場建設有關的糾紛。當時雙方飛到新加坡進行調解,在短短一天之內就達成了共識。“調解不但更快、成本更低,也能讓雙方不必撕破臉對簿公堂、還有機會繼續合作,並維護企業的聲譽。”
他指出,新加坡在國際上擁有足夠聲望,也同時瞭解中西方文化,因此當矛盾在亞洲企業和歐美企業之間發生時,我國是一個較為中立的調解地選擇。
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副會長辛修明説,這是商會首次與境外調解機構簽訂諒解備忘錄,希望能延續過去和調解中心的愉快合作,並繼續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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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説,調解服務的宗旨與中國“一帶一路”計劃共享機遇、共謀發展的理念不謀而合。“和仲裁追求法律上的正義不同,調解追求的是共同利益,更適合現在商界合作的大環境、大趨勢。”
成立10年已調解逾430起糾紛
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2014年成立以來,已成功調解逾430起糾紛,涉及61個司法管轄區,總金額近180億美元。
調解中心也在星期三舉辦成立10週年慶祝活動,並邀請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與英皇律師蘭道(Toby Landau)進行爐邊對話。
尚穆根指出,過去十10年間,新加坡作為亞洲調解中心的地位得到了強化,這也幫助我國能夠同時與多方合作共事。“當有機構來找我們時,我給出的指示是,我們會和所有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