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立場新聞”兩名高層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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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停辦的香港民主派網媒“立場新聞”註冊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星期四(8月29日)被香港區域法院裁定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立,並將於9月26日獲判刑。
此案是香港迴歸以來首起傳媒被控煽動案。香港記者協會認為,案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對新聞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被負責案件的法官郭偉健宣判有罪的一刻,鍾沛權表現平靜。另一名被告林紹桐因病早前向法庭申請缺席,當天獲批准由律師代表。郭偉健批准鍾、林兩人繼續保釋。
控罪指出,被告在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起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佈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官頒佈書面裁決時指出,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界定煽動意圖的條文合憲,不能憑空應用條文中“憎恨”“藐視”“離叛”及“不滿”等字眼,必須整體考慮案中實際情況,包括相關時代背景,尤其要顧及制訂罪行的目的。案發時香港政治氣氛極為熾熱,大量市民不滿甚至反對特區及中央政府。在相關時代背景下,裁定“立場新聞”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
延伸閲讀
香港立場新聞案排期4月底裁決 港立場新聞案兩度延後裁決 檢辯再進行陳述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指“立場新聞”案原主審法官在審訊開始前的最後一刻被更換,審訊歷時近60日,比原定日數多出近三倍。控方更於開審後大幅擴大案件審查的範圍,不僅審查“立場新聞”的報道、專訪和評論文章,並就其編輯、記者及文字的意圖,向被告逐字逐句進行盤問。
聲明説:“今年初,政府將煽動罪最高刑罰增至七年監禁,此案加劇新聞工作者的擔憂,深化寒蟬效應,對新聞自由構成更嚴重的傷害。”
香港記協認為,連同“立場新聞”一案,眾多事件均反映香港新聞自由正嚴重倒退。
不過,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回應裁決時指出,當局非常尊重及重視香港的新聞自由,後者也受法律所保障,強調所有記者如果依事實報道,不存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
陳國基説,傳媒並非不能批評港府,每日都有不少批評政府的新聞報道,但要視其目的。他提到,凡涉及犯罪的案件,一定要經過法庭公平公正審訊,要有足夠證據才能定罪。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陳偉強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本案為香港1997年後首起傳媒被控煽動案,判決結果和刑期將會對日後的同類案件有參考作用,意義重大。港媒日後發表文章時要小心觸犯相關法例。
他認為,英國早前發生大規模的反移民騷亂,當局加速進行檢控和司法程序。相比之下,“立場新聞”案審訊橫跨兩年,許多港人已經淡忘,未必能發揮太大的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