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持刀企圖搶劫餐館食客 50歲婦女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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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拿起餐館桌上的一把刀,企圖搶劫一名食客,50歲婦女搶劫不果後離開餐館,但在案發九小時內被捕,隨後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文告説,警方在星期四(8月29日)上午9時34分接獲通報,指湯申路的一家餐館發生一起企圖持械搶劫案。
一名女子被指從餐館桌上拿起一把刀,企圖搶劫一名食客。在餐館員工介入下,女子搶劫未得逞,並在警方抵達前離開餐館。
經過實地查訪並藉助警方電眼畫面後,東陵警署警員鎖定了涉案女子的身份,並在案發九小時內將逮捕她,同時起獲一把刀。
被指持刀企圖搶劫的是50歲婦女藍荷蓮(譯音),她星期五(30日)被控一項企圖持械搶劫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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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星期四上午9時31分,在湯申路諾維娜廣場(Novena Square)的Hans餐館,持刀企圖搶劫一人。
被告被令還押在心理衞生學院接受醫療檢查,案件展期至9月13日過堂。
企圖持械搶劫的罪名一旦罪成,違例者可被判處兩年至七年監禁,以及至少12下鞭刑。女性囚犯則豁免鞭刑。
警方強調,絕不容忍犯罪行為,並將不遺餘力逮捕違例者。當局也提醒公眾,若遇到類似案件,應保持冷靜,記下對方的外貌和特徵,並儘可能迅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