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起 五天內還ERP欠款免付行政費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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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月1日起,拖欠公路電子收費的人只要在收到陸路交通管理局通知短信後的五天內付還,就無須支付10元行政費。到了明年年中,還可直接通過新安裝的智能行車器支付拖欠的過路費。
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星期五(8月30日)宣佈這消息時説,交通部去年開始與業界合作,檢討內部和下屬政府機構的條規和流程,以改善工作效率和生產力。簡化駕駛者支付公路電子收費(ERP)欠款是檢討成果之一。
目前,駕駛者經過啓動的ERP閘門時,若儲值卡的餘額不足,或忘了把儲值卡插入閲卡器,幾天後會接到陸交局的信件,要求支付所欠的過路費,外加10元行政費。
徐芳達説,配合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RP 2.0)而推出的智能行車器(On-Board Unit,簡稱OBU),採用衞星技術接連後端系統,因此駕駛者日後可直接通過智能行車器觸屏,收到拖欠ERP收費的通知和付費,省時省事。
這項功能預計2025年年中推出,已裝智能行車器觸屏的駕駛者可率先受益,之後再擴展到沒有安裝觸屏的駕駛者。有關詳情有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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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過渡方案,從今年10月起,駕駛者只要在收到陸交局手機短信後的五天內支付ERP欠費,就不用支付10元的行政費。若未在寬限期內付費,當局會發信,要求駕駛者支付拖欠的ERP收費和10元行政費。若當事人仍置之不理,就會被罰款70元。
車主唐世傑(48歲,教育從業員)説,他每年會有一兩次在經過ERP閘門時,因儲值卡餘額不足,過後須支付拖欠的路費和10元的行政費。“有時只差一角錢,所以我當然歡迎有五天的寬限期。短信通知也比信件方便,不會浪費紙。”
另一名駕駛者曾潤龍(48歲,會務營運經理)也説:“五天寬限期像是給了我們第二次機會,當然是件好事。”
徐芳達透露,陸交局每年平均發出50萬份信件,向駕駛者追討ERP欠費。新調整落實後,當局可以更好地利用省下的時間和資源。“我把這視為雙贏,對政府部門好,也利於民眾和企業。”
駕駛者須更新Singpass網站聯絡號碼
陸交局提醒駕駛者務必更新Singpass網站上的聯絡號碼,以確保收到當局發出的短信。
陸交局在去年11月展開智能行車器的安裝工程,至今有大約10萬輛車已安裝。
徐芳達説,這個安裝工作預計2026年完成,但他已知會陸交局,若需要多幾個月的時間完成也沒關係,因為重點是必須能夠妥善完成安裝工程。
他也提到,在更多車輛安裝智能行車器後,當局或可舉辦類似黑客松(Hackathon)的活動,以徵集更多點子,充分發揮ERP2.0的功能。當局正在探討的功能之一是讓駕駛者通過智能行車器支付路邊停車費。
至於為何不是讓使用者在裝好智能行車器後享有全套經改良的功能,徐芳達説,每一項改良方案都需要時間來開發,若為了等所有功能都準備好了才一起推出,就無法讓駕駛者更早受益於那些早已完成的功能。
“我覺得模塊化的做法比較好,當某個功能準備好了就先推出。公眾使用後,受益之餘也會提出反饋,協助我們改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