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授權警方限制銀行交易 防詐騙法案徵詢公眾意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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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對擬議中的《防詐騙保障法案》提出意見。這個法案將針對正蒙受詐騙卻不肯相信當局勸阻的受害者,授權警方暫時限制受害者的銀行户頭交易。
內政部星期五(8月30日)發文告説,當局將在未來幾個月推出《防詐騙保障法案》(Protection from Scams Bill),法案允許警方在有理由相信受害者會向詐騙團伙匯款時,向銀行發出限制令(Restriction Orders,簡稱RO),限制受害者在一段時間內不能進行銀行交易。
逾八成案例 受害者自願轉賬給騙子
當局指出,自2022年以來銀行已實施一系列保障措施,以保護客户免受詐騙。例如,“Kill Switch”允許客户在懷疑户頭有可疑活動時凍結銀行户頭,以及“Money Lock”讓客户可以將銀行户頭內的一筆資金鎖定,無法通過線上方式轉賬。
然而,涉及受害者自願將資金轉移給騙子的詐騙案件,仍然居高不下。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8月22日公佈2024年上半年詐騙和網絡犯罪數據時指出,警方在這期間接獲2萬8751起這類罪案通報,詐騙案佔92.5%,達2萬6587起,涉及金額達3億85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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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多達86%的騙案是受害者自行轉交錢財,而非由騙子操控受害者的户頭轉賬。這類受害者心理已被攻陷和操控,無法相信自己受騙。
擬議的法案旨在通過授權警方向銀行發出限制令,更好地保護受害者。如果警方有理由相信某人將向詐騙者匯款,便可限制其銀行交易活動。
內政部説,當局提出的法案考慮到在保護公眾免受詐騙,以及不對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擾之間取得平衡,同時維持個人的責任感和選擇權。
限制令為期28天 包括轉賬交易和信用業務
限制令僅針對騙子沒有實際接觸受害者,而是採用數碼或電訊網絡(如電話、短信或線上通訊)進行的詐騙案。
當局解釋,有當面接觸或雙方相識的“傳統”欺騙案(如向不法裝修商或親友轉錢等),則不在限制令範疇內,因為這類案件在一開始時往往難以判定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不可能或不需要警方立即干預。不過,公眾仍可向警方舉報類似個案。
限制令將限制受害人的户頭,通過線上銀行、手機銀行和櫃枱向外轉賬。不過,受害人可以向警方申請取出用於合法用途的款項(如維持日常生活、支付賬單等)。
限制令也包括所有信用相關業務,包括信用卡交易,個人貸款,以避免騙子説服受害者代為申請信用額度或貸款。
一旦限制令生效,期限將為期28天,這讓警方有較充裕時間説服受害者,相信他正在受騙。28天后,警方將再次評估受害者是否有被騙風險,若有則可更新限制令;每次更新有效期仍是28天。
警方將對七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Domestic Systematically Important Banks,簡稱D-SIB)發出限制令,這七家銀行是星展銀行、大華銀行、華僑銀行、滙豐銀行、馬來亞銀行、渣打銀行,以及花旗銀行。
內政部強調,發出限制令是最後不得已的防範詐騙手段。警方在有理由相信某人正成為詐騙犯的目標,並在可預見的未來向詐騙團伙轉賬,同時在其他説服受害者的選項已經用盡,而且未奏效的情況下,才會發出限制令。
受害者可針對警方發出的限制令向內政部上訴,內政部將保有最後決定權。
公眾諮詢將在9月30日截止,公眾可上https://go.gov.sg/feedbackscamsbill或民情聯繫組(REACH)網站,查閲公眾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