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不服逮捕聲請提審 法院駁回送返北檢偵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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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台北京華城弊案被查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被台北地檢署當庭逮捕。柯文哲不服逮捕決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後被駁回,解送回地檢署偵辦。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北地院星期六(8月31日)中午裁定,檢方偵訊時確有針對京華城案訊問柯文哲,並認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逮捕行動於法有據,因此駁回柯文哲提審聲請,將他解送回北檢偵辦。
對此,民眾黨回應稱,北院駁回提審的決定與既往前例標準不同,且檢察官逮捕前並未就京華城案實體事項訊問。但民眾黨尊重北院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依法救濟。
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單位為調查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暴增背後是否涉及非法情事,星期五(8月30日)清晨搜查柯文哲住家、辦公室和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並約談柯文哲夫婦和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夫婦等人。
廉政署單位當晚約談柯文哲後,將他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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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拒夜間偵訊被逮捕 檢方:有串滅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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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拒夜間審訊被捕 民眾黨籲法院審視程序合法性
檢方指出,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想要當場離開,也拒絕檢方提出休息後再訊問的提議。檢察官認定柯文哲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若未完成偵訊可能使案情晦暗不明,妨害偵查目的,因此諭知當庭逮捕柯文哲。
柯文哲不滿檢方決定,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審。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説,檢廉先是針對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案訊問柯文哲,之後才進入京華城弊案,柯文哲不能接受如此“車輪戰”訊問,才拒絕夜間訊問。
鄭深元表示,考慮對聲請提審結果提抗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如不服提審裁定,可於送達10天內提出抗告。
所謂提審,指的是人民被法院以外的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提審,目的是防止法院以外的機關非法拘禁人民,保障人民身體自由。
此外,針對民眾黨質疑北檢搜查民眾黨中央黨部的必要性,北檢強調,搜索行動符合比例原則,過程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執行,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絕無逾越偵查必要範圍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