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被雙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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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官方通報,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簡稱“雙開”)。
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廣東省監察委員會官方網站南粵清風網星期天(9月1日)通報,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日前對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敏嚴重違反中共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依法則的相關規定給予黃敏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他開除公職處分;終止他深圳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他違紀違法所得;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1歲的黃敏長期在深圳交通系統工作,曾在深圳市交通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任職,2017年擔任深圳副市長。
延伸閲讀
被免去職務三個多月後 深圳原副市長黃敏被查 黃敏2020年7月躋身市委常委班子,2021年5月起兼任常務副市長。
《深圳特區報》曾報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去年11月29日召開會議,免去黃敏的深圳市副市長職務。今年3月,已被免職三個多月的黃敏官宣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