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柯文哲無保請回 法院:檢方無法明確舉證犯罪嫌疑重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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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院針對京華城弊案召開羈押庭,星期一(9月2日)凌晨3時以檢方舉證無法認定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為由,裁定他無保請回。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央社等多家台媒報道,台北地方法院星期天(9月1日)上午召開閲卷庭,再由柯文哲、彭振聲及其辯護人閲卷,以及接受律師接見,並在晚上8時許召開羈押庭。法官先就柯文哲部分開庭,再就彭振聲訊問,星期一凌晨3時許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裁定他無保請回。台北地方檢察署將對此提抗告。台灣網站“法律百科”的信息顯示,無保請回是指在檢察官或法院訊問被告之後,認為被告應該不會逃亡,所以不要求被告交一筆擔保金保證自己不會逃,而在訊問完就請被告自行離去。
至於彭振聲方面,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他涉圖利罪,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柯文哲步出台北地方法院時説,檢察官查扣手機跟硬碟,再拿裏面的資料編故事,“在這兩天當中,可以説是極盡壓迫跟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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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還説,從這兩天檢察官的詢問方式,自己已經知道態度相當明確,因此他也跟法官説不要為難,“這一次真正辛苦的是法官,扛住最後的壓力”。
據報道,柯文哲、彭振聲被台北地方檢察署聲押禁見,是因為檢廉單位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發現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年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收受至少4740萬元(新台幣,下同,193萬新元)賄款,於上月27日從台中機場攔下欲出境的應曉薇,再於同月28日將準備從住家安全門逃生梯離開的沈慶京約談到案。
後來台北地方檢察署對應曉薇、沈慶京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上月30日認定應曉薇、沈慶京與應的助理吳順民,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行賄罪,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並審酌賄款高達4740萬元,且京華城因違法容積而獲有上百億元的利益等情,決定對應曉薇等三名被告裁定收押禁見。
台北地方檢察署接着透過“洋葱式”的偵辦方法,查出柯文哲、彭振聲均涉貪,經上月31日晚間10時許依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等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對柯文哲、彭振聲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