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證人陳述書申請被駁回 易華仁提出刑事動議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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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料針對高庭駁回他要求所有證人陳述書的申請,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刑事動議。
易華仁(61歲)星期二(9月3日)上午約9時25分在律師團隊的陪同下抵達高庭。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將審理易華仁的申請。
在6月初的披露會議上,辯方向高庭助理主簿官要求讓控方準備所有證人的條件性陳述書(conditioned statements),並且在案件開審前把陳述書交給辯方,但不獲批准。辯方於是在7月初提出刑事檢討,要求高庭法官檢討這項決定,但被法官駁回。
洪承利法官認為這沒有對易華仁不公平,控方已按照刑事訴訟法向辯方闡明檢控立場,包括提供易華仁所錄的66份口供書,以及其中七名控方證人的37份口供書,駁回易華仁的這項申請。這意味着控方不必為56名證人錄取條件性陳述書並提供給辯方。
易華仁涉嫌貪污案原定於8月13日開審,因易華仁欲對高庭的上述裁決申請提出上訴,審訊日期在辯方的要求下,已改期至9月10日至13日展開第一階段的審訊。
延伸閲讀
[辯方申請取得條件性陳述書被駁回 高庭:沒對易華仁不公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20_695591)
[易華仁申請要求控方提供56證人陳述書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06_692894)
代表易華仁的文達星律師事務所早前發聲明説,由於這項上訴申請關係到控方在案件開審前所須或無須做的事,而且申請上訴的結果也難以在8月13日之前出爐,為此8月的審訊日期才得取消,控方對此也沒提出異議。
不過,在易華仁的要求下,原定的9月的審訊日期包括9月10至13日則維持不變。
易華仁共面對35項控狀,包括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32項以公務員身份索取好處,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首次出庭面控時,易華仁就表明會針對所有罪狀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