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全島各處無證操作無人機 公司和男子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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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沒有獲得當局批准的情況下,多次在新加坡多處操作無人機,一家視頻製作公司與一名32歲男子被控上法庭。
在星期三(9月4日)被控的公司是Ray Media Academy Pte Ltd,總共面對30項牴觸航空條例的控狀。
控狀顯示,上述公司涉嫌在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期間,15次在沒有業者準證和活動準證的情況下執行工作任務,在不同地點操作重量約249克的無人機。這些地點包括丹戎加東路、吉寶灣通道、伊萊雅路、淡濱尼10道和錫安路等。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資料,這家被控的公司在2021年3月成立,業務是製作與房地產相關的視頻與廣告。
32歲男子洪鵬文(譯音)也在同日被控,他共面對57項牴觸航空條例的控狀。控狀指他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間,19次在沒有業者準證、活動準證和飛行執照的情況下,在工作時操作重量約249克的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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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鵬文涉嫌操作無人機的地點包括烏節路、大巴窯1巷、安谷巷、安徒生路、臨谷坪、榜鵝通道和高文路等。
兩起案件皆展期至10月16日讓公司和洪鵬文認罪。
根據航空條例,在工作中操作任何無人機前必須獲取業者準證和活動準證,違例者可面對不超過5萬元罰款,或最長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不超過10萬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