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賺171萬元報34萬元 鄭海船逃税判罰款1.2萬元須付罰金近53萬元 | 聯合早報
zaobao
三年來賺取超過171萬元卻僅申報34萬餘元,本地知名殯葬業者鄭海船逃繳所得税超過25萬元,以及漏報消費税28萬餘元,被判罰款1萬2000元,以及繳付約52萬9321元罰金。
鄭海船(77歲)是鄭海船生命禮儀(Direct Funeral Services)創辦人,他面對三項牴觸所得税法令和一項牴觸消費税法令的罪名,星期四(9月5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2011年至2013年期間,除了鄭海船生命禮儀,鄭海船名下的公司還包括Hindu Casket、Tong Aik Undertaker、All Saints Care Services、24 Hours Direct Casket和Defu Veterinary Clinic。
鄭海船當時聘請一名簿記員彭桐金(80歲,譯音)替他處理其中三家公司的賬目。2011年和2012年,鄭海船讓彭桐金申報所得税,但他並未列入所有收入和支出,也沒有計入其他公司的盈利,鄭海船在簽名後便提交申報。
2013年,鄭海船自行在網上申報所得税時,同樣沒有如實申報公司的收入,也沒有計入其中一家公司的虧損。
延伸閲讀
[補習中心合夥人逃税2萬多元 被判監五週繳罰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31_704353)
[殯協指調查報告有“瑕疵” 競消委指報告具代表性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1_23_648041)
2011年至2013年期間,鄭海船的實際總收入為171萬1483元,卻只申報34萬1793元,少繳付約25萬零312元的所得税。
另外,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四個季度裏,公司的應税商品交易額超過100萬元,達到註冊消費税的門檻。根據消費税法令,鄭海船須在季度結束後的30天內,即2010年7月30日前,通知消費税署長,公司有責任註冊消費税,然而鄭海船並未這麼做。
因此,鄭海船自2010年12月31日季度到2013年9月30日季度,因沒有註冊消費税,漏繳約28萬6962元消費税。
鄭海船已作全額賠償 聘請會計師確保準確報税
新加坡國內税務局人員在審計時揭發這起案件。鄭海船已作出全額賠償。
代表律師古巴查星(Gurbachan Singh)求情時説,鄭海船學歷低且財務相關知識有限,甚至連虧損額都沒有申報,僅依賴簿記員協助報税,但他承認沒有盡職審查。他的身體情況不佳,目前生意已交由家人打理,聘請了獨立會計師確保準確申報税務,懇請法官輕判。
鄭海船也通過律師要求分期繳付罰金,獲法官批准。
根據相關法令,錯誤申報收入者可被判繳付相等於漏税額兩倍的罰金,也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沒有及時通知當局有責任註冊消費税,可被判繳付相等於一成漏税額的罰金,以及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