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進口更多低碳能源 2035年達全國供電量三分一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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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有電力進口項目進展順利,加上多國企業有意向新加坡輸出電力,我國因此把進口目標提高50%,計劃到了2035年進口6千兆瓦低碳電力,佔到時全國總供電量的約三分之一。
能源市場管理局星期四(9月5日)在雅加達舉行的第二屆印度尼西亞可持續發展論壇上,發出有條件許可證給五個總和2千兆瓦的印尼太陽能進口項目,預計2028年起投入商業運作。這也是首批獲頒有條件許可證的項目。
另有兩個同樣來自印尼的新項目獲得有條件批准,總電量為1.4千兆瓦。
我國在2021年設定電力進口目標,當時的計劃是到了2035年,輸入約4千兆瓦低碳電力,如太陽能、風能和水力等。
能源局發文告説,新加坡至今接到多個國家的超過20份提案,這證明通過進口低碳電力實現本地能源領域脱碳是可行的。由於進展讓人鼓舞,我國因此決定提高電力進口目標,以確保有足夠能源來滿足未來持續增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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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為論壇致辭時説:“我國打算在電力進口方面做得更多,尤其是如果能與鄰國共同發展亞細安電網。我會在來臨的新加坡國際能源週上公佈計劃。”
目前為止,能源局有條件批准了九個電力進口項目,上述五個印尼太陽能項目,是在獲得有條件批准的一年後,進一步取得了有條件許可證。
輸電到我國 企業須經過三關鍵階段
按程序,輸出電力到我國的企業得經過三個關鍵階段:首先,通過能源局初步評估取得有條件批准;第二,滿足有條件批准中列明的事項,以獲取有條件許可證;第三,得到監管機構批准和完成融資等後續程序,最終取得進口商許可證。
負責這五個太陽能項目的是吉寶能源(進口量0.3千兆瓦)、EDP Renewables APAC(0.4千兆瓦),及由新加坡、印尼和馬來西亞企業組成的三家公司,即Vanda RE(0.3千兆瓦)、Adaro Solar International(0.4千兆瓦)和Pacific Medco Solar(0.6千兆瓦)。
剛獲頒有條件批准的兩個項目,負責公司則是由道達爾能源(TotalEnergies)和金鷹集團組成的Singa Renewables(1千兆瓦),及Shell Eastern Trading和Vena Energy合組的財團(0.4千兆瓦)。
除了印尼,能源局也在去年有條件批准從越南和柬埔寨進口電力。澳大利亞公司SunCable,上個月表明希望把太陽能出口到本地,並正在與能源局接洽。
針對提高電力進口目標,尤索夫伊薩東南亞研究院院長兼總裁、也是能源2050委員會主席蔡承國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説,東南亞擁有豐富的再生能源,因此能源進口一直具有良好的技術潛力。不過由於這是一個新的電力來源,涉及大量基礎設施投資、商業條款的制定,以及密切的國際合作,所以早前設定的目標較保守。雖然這些問題尚未完全解決,但進展比預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