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原產自美歐韓日泰進口苯酚開展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調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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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公告,將從星期五(9月6日)起對原產自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開展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調查。
中國商務部星期四(5日)在官網公告上述消息。
中國商務部2019年9月3日發佈公告,決定自2019年9月6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進口苯酚徵收反傾銷税,實施期限為五年。美國公司税率介於244.3%至287.2%,歐盟公司税率為30.4%,韓國公司税率介於12.5%至23.7%,日本公司税率介於19.3%至27.0%,泰國公司税率介於10.6%至28.6%。
中國商務部今年6月19日收到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等九家申請企業和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等三家支持申請企業代表國內苯酚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申請書。
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並維持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實施的反傾銷措施。
經審查後,調查機關認為,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複審立案的要求。中國商務部決定自今年9月6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繼續徵收反傾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