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證實台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被判刑九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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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台辦證實,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被以分裂國家罪判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同時反駁台灣陸委會有關“懲獨意見針對全體台灣民眾”的言論,稱意見只針對極少“台獨”頑固分子,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
據”國台辦發佈“微博賬號消息,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星期五(9月6日)答記者問時説,經向有關部門瞭解,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24年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楊智淵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他説,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間,楊智淵為分裂國家、謀求“台灣獨立”,在台灣地區通過“台灣民族黨”、“一邊一國行動黨”等“台獨”組織,公開宣揚“台獨”分裂主張,積極實施制定“台獨”分裂行動計劃、圖謀推動“台灣建國”並加入聯合國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陳斌華稱,法院認為,楊智淵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分裂國家罪。楊智淵長期參與分裂國家活動,積極宣揚“台獨”分裂主張,且在“台灣民族黨”等“台獨”組織中起骨幹作用,行為性質惡劣。根據楊智淵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星期四(9月5日)宣佈楊智淵被大陸判刑的消息時説,本案的判決結果恰好驗證大陸日前發佈的懲獨22條意見“其實是針對全體台灣民眾而來,如果大陸想要的話,任何台灣人都可被定罪成台獨分子、台獨頭目”。
延伸閲讀
台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被大陸判刑九年 陸委會要求陸方公開判決書 陳斌華對此表示,民進黨惡意抹黑國家司法機關依法懲“獨”的正義之舉,企圖利用此案再次將絕大多數台灣民眾和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混為一談、將民眾日常生活與違法犯罪混為一談,妄圖偷換概念、混淆是非,恐嚇、阻攔台灣同胞參與兩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動兩岸對立對抗。
他説,懲“獨”司法文件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陳斌華還説,今年1至8月,260多萬台灣民眾來到大陸參訪交流,“正是以實際行動戳穿民進黨當局的謊言、謠言”。